2024-01-24 22:13 | 来源:电鳗快报 |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节能国祯于1月23日收到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电鳗财经》 文/电鳗号
1月24日晚间,节能国祯披露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该公司于1月23日收到合肥市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了解,2023年8月15日,位于合肥经开区云谷路1389号的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厂(运营单位为合肥朱砖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在304配电房进行电气维修作业时,发生一起触电事故,经调查,该起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节能国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决定给予该公司罚款4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合经开)应急罚(事故)[2023]9-2 号);全资子公司朱砖井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决定给予朱砖井公司罚款3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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