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新药业IPO被指“动机不纯”:三年分红21亿进实控人口袋 IPO募23.98亿或为“填缺口”

2021-09-14 13:23 | 来源:中国网财经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天新药业招股书显示,公司拟于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378万股,预计募集资金23.98亿元。

        江西天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新药业”)拟登陆上交所主板。

        不过,随着招股书的披露,账面上“不差钱”的天新药业上市目的立刻遭到了质疑,有媒体报道称公司“28.5亿现金分红掏空三年盈利”,从股民手上募集资金,是为了填补给大股东大手笔现金分红后的资金缺口。

        据天新药业招股书显示,公司拟于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不超过4378万股,预计募集资金23.98亿元。巧合的是,天新药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0.01亿元、7.88亿元和10.64亿元,三年累计分红总计28.53亿元,与此次募资金额仅差5亿元不到。

        中国网财经记者就上市前连年大手笔现金分红等问题致函天新药业,截止发稿,未收到任何回复。

21亿现金分红进实控人父女口袋

        公开资料显示,天新药业成立于2004年9月24日,主要从事单体维生素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据招股书披露,2018-2020年,公司分别实现营收25.78亿元、20.25亿元、23.04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0.98亿元、7.38亿元、8.97亿元,累计达27.33亿元。

        近三年,公司账面的货币资金分别为9.26亿元、10.58亿元和10.19亿元,分别占总资产的33.5%、39.59%和35.04%。

        与此同时,天新药业近三年的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0.01亿元、7.88亿元和10.64亿元,三年累计高达28.53亿元,超过了公司三年净利润之和。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公司净利润降幅超3成,依然没有停止分红的脚步。

        数据显示,2019年,天新药业营收较2018年减少5.53亿元,降幅21.45%;净利润较2018年下降32.81%。对此,天新药业表示,2019年公司主要产品维生素B6及维生素B1销售单价较2018年下降较大,从而导致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较上年呈现下降趋势。

        对于天新药业连续三年坚持不懈的分红举动,有媒体质疑称,“一方面将三年净利润全部用来分红,另一方面又巨额募资,募资总额基本上可以‘弥补’现金分红后的影响”。上述报道并称“天新药业实际控制人为许江南和许晶父女,二人合计控制公司73.79%的股份。据此推算,公司三年28.5亿元的分红有21亿元流进了实控人父女的腰包”。

        天新药业招股书显示,公司首发拟募资23.98亿元,其中合计13.58亿元将用于新建维生素A、维生素B5等新产品的生产线,5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均已通过备案和环评。

实控人家族成员名下企业曾涉行贿事件

        招股书显示,许江南直接持有天新药业51.68%的股份,并通过其控制的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间接控制天新药业7.11%的股份,合计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58.78%的股份,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

        许晶系许江南之女,直接持有天新药业15.00%的股份,且通过厚鼎投资、厚盛投资、厚泰投资间接控制天新药业0.99%的股份。许晶合计直接及间接持有天新药业15.99%的股份。此外,许晶担任公司董事,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决策。

        据招股书披露,除天新药业及部分投资公司,许江南、许晶父女还控制包括房地产公司、小贷公司、动物饲料公司、贸易公司等多家实体。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许晶持股35%并担任监事的浙江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多年前曾卷入多个地方官员落马的腐败案。

        据“余昌杰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04-2009年期间,余昌杰利用担任天台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局长、天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职务便利,为浙江天新药业有限公司在项目立项、获取资金补助上谋取利益。2005年至2009年,余昌杰收受许某以投资回报名义所送的人民币95万元。

        另外,许氏家族控制的浙江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天台荣远璟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样也卷入了余昌杰及曾任天台县住建局局长齐益明的腐败案,天新药业共同实控人许晶是上述两家公司的股东之一。

        “余昌杰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2009年至2013年,余昌杰利用其担任天台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天台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天台县委常委、天台山风景名胜区委员会党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浙江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某共计人民币40万元。

        “齐益明受贿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时任天台县建设规划局副局长的齐益明,在审批环节等方面给与浙江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天台荣远璟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照后,先后在2008年和2019年共收受20万元人民币。

        记者注意到,许晶持有浙江荣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5%的股份,并担任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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