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信托回复交易所问询函:大股东偿债能力可控 到期未清算业务为276亿元

2019-11-13 09:02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施露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安信信托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项目为合法存续的市场主体,有房地产、股票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公司已成立了以总裁为组长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清收。

        11月11日晚间,安信信托发布了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5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安信信托管理的信托产品正常兑付65亿元。同时,回复公告披露了安信信托对关联交易的自查结果,显示未发现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或挪用的情形。

        安信信托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项目为合法存续的市场主体,有房地产、股票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公司已成立了以总裁为组长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清收。

已兑付58个项目

        针对上交所要求披露的信托产品数量、金额等信息,安信信托在公告中回复称,2019年5月20日至9月30日期间,公司管理的信托产品到期的项目87个,已正常兑付58个。

        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到期未清算的信托项目总金额为276亿元。

        “到期未清算”对投资者而言并非意味着损失,安信信托表示,上述产品涉及的交易对手均为合法存续的市场主体,有房地产、股票等抵质押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在回复函中,安信信托介绍,产品出现延期兑付的问题主要是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变化,导致交易对手或项目未能如期完工或出售,流动性出现问题。

        针对延期问题,安信信托表示,公司已经成立了高管团队带头的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对每个到期未清算项目分别成立清收组,积极通过督促用款人通过促销等方式加快销售进度、加速资金回笼;敦促用款人积极对外融资获得新的还款来源;要求交易对手增加保证、抵质押担保等增信措施;开展项目、债权、股权等资产转让;寻求第三方企业债务重组;通过司法途径处置资产等措施,风险也将逐步得到化解。

“未发现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形”

        针对上交所要求核查公司产品资金投向是否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或挪用等问题,安信信托表示,经核查,公司未发现信托计划资金投向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或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资金占用或挪用的情形。

        上交所在此前发布的问询函中还要求安信信托控股股东上海国之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披露偿债能力,并说明是否存在所持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

        对此,安信信托在公告中回复,截至9月末,国之杰总资产约为280亿元(按资产市值计算),总负债约为85亿元,整体资产负债率为30%左右。即使剔除持有安信信托股票市值,资产负债率约65.3%,整体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合理水平。

        安信信托在公告中称:“国之杰对外担保67.6亿元,涉诉金额约19.75亿元,债权人已经同意展期,为安信信托相关业务提供担保的0.9亿元也已积极安排还款。综合当前情况,目前不存在所持有的安信信托股份被司法处置的风险,也不存在司法处置导致失去对公司控制权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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