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3 07:25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前确定实施单位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猫气化”),变更后确定的实施单位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黑猫”)。
证券代码:601015 证券简称:陕西黑猫 公告编号:2019-029 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有关规定,现将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以及资金在专项账户中存放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黑猫焦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6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4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6.1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3,800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共计4,87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8,9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由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支行开设的人民币募集资金验资账户26545301040014346账号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4)第110ZC0263号”《验资报告》。 2015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已按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承诺和有关规定使用完毕,节余募集资金全部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决定批准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654530104001435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该专户存储余额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批准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龙门煤化 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龙门煤化”)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韩城市支行开立的账号为2605042529200194739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予以注销,该专户存储余额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龙门煤化流动资金。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龙门煤化募集资金专户已分别于2015年5月6日、2015年6月26日予以注销。注销时公司专户存储余额为333,135.08元,龙门煤化专户存储余额为26,669.55元,均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二)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84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3,684,21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59,999,9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423,741,041.15元。上述募集资金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汇入本公司在西安银行西安锦业路支行开立的916011580000028212号账户(募集资金专户之一)内。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58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前确定实施单位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韩城市黑猫气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猫气化”),变更后确定的实施单位系本公司持股100%的子公司内蒙古黑猫煤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黑猫”)。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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