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8-28 09:28 | 来源:电鳗财经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财经》发现,报告期内,正帆科技存在三宗违法违规行为。
《电鳗财经》文/尹秋彤
近日,上海正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帆科技)正式在上交所科创板挂牌上市,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423.5447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4%,发行完成后总股本25650万股。
经《电鳗财经》调查发现,该公司此次IPO招股书存在诸多疑点,虽向该公司发去求证函,但石沉大海。时间会消磨一切,但很难蒙蔽真相。
纳税违规被税务部门处罚
《电鳗财经》发现,报告期内,正帆科技存在三宗违法违规行为。
正帆科技于2017年3月与厦门三安光电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向其销售输送设备并负责安装。正帆科技于当年4月进场施工,并于5月开始实施安装销售设备中的氨气压力管道和氢气压力管道,由于项目负责人的疏忽在安装施工前未办理工程施工告知,且在安装施工中未在经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监督检验的情况下,于当年6月完成两条压力管道的连接安装、测试后,由项目负责人签订了《气体工程验收交接单》,确认两条压力管道符合要求,同意客户投入使用。
正帆科技上述交付使用未经监督检验的压力管道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厦门市质量监督管理局经过调查,最终于2018年3月9日出具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决定书》(厦质监罚字[2018]15号),处罚人民币4万元整。
另外,由于正帆科技重庆分公司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九龙坡区税务局杨家坪税务所于2019年3月26日对重庆分公司出具《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九税杨所简罚(2019)100256号),并处罚人民币200元。重庆分公司已全额缴纳罚款。
2019年5月,控股子公司合肥正帆作为集装箱号为AVSU0016062的“硅烷”货物的所有人,因载运方“现代纽约(HYUNDAINEWYORK)”轮第085W航次载运进入上海港时,尚未获得海事主管机构的批准,违反了《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治管理规定》等规定。2019年5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浦东海事局对合肥正帆出具了《海事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规定了遵照《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合肥正帆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上述违规,在资本市场也曾因未按时披露年报收警示函。2017年6月23日,因正帆科技未按时披露年度报告,收到了全国股转系统出具的《关于对未按期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的挂牌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责任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股转系统公告〔2017〕184号”,对发行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发行人的时任董事长、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存在5项尚未完结诉讼案件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正帆科技存在5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尚未完结的诉讼案件。其中,2项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3项为买卖合同纠纷。
公司称,截至2020年5月19日,蚌埠三颐相关涉诉案件已经开庭尚未审判,上述案件涉案金额为963.04万元,发行人与蚌埠三颐对应的应收款项合计1280.06万元,正帆科技已从谨慎性角度出发,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述应收款项进行了全额坏账减值准备。上述买卖合同纠纷中所涉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但不会对正帆科技业绩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上述尚未完结的诉讼案件主要因正帆科技的客户逾期未支付合同款项引起,所涉应收款项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但正帆科技已经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出现减值迹象的项目均已计提了减值准备,预计不会对正帆科技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和未来前景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电鳗财经》通过天眼查发现,正帆科技司法风险共有169个,其中开庭公告57个,法律诉讼74个。曾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案号为(2017)01执00968号。
信息披露难辨真假
据了解,正帆科技同时也是新三板挂牌的公司,《电鳗财经》在正帆科技新三板2017年半年报披露的信息中发现,正帆科技对于被注销的子公司世山科技竟然与此次招股书的内容出现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披露口径。
据正帆科技2017年半年报显示,截至2017年6月30日,世山科技属于需要被纳入拟上市公司的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正帆科技对世山科技的持股比例为100%,属于全资子公司。
而据招股书的披露显示,2017年2月24日,世山科技已经完成工商注销,在该公司注销之前,正帆科技持有该公司60%的股权,世山科技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世山科技的工商资料显示,世山科技的注销时间为2017年2月24日,也就是说招股书中披露的信息是真实的。正帆科技为何在股转系统披露的信息与真实情况相差如此之大?这也有待正帆科技作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两股东神秘“失联”
实际上,曾2015年挂牌新三板的正帆科技,在2018年3月13日发公告主动终止了新三板挂牌。正帆科技方面的解释是,为节约公司成本、配合经营发展需要。并且为了充分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出具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相关承诺。
而在终止挂牌前夕,正帆科技还发布了一则罕见的公告。其称因部分股东开设证券账户时未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截至公告发布日,仍有三位股东未能联系上,分别为李海银、王炜、张玲华。
如今,距离公告发布已有一年多,但招股书显示,前述三位股东仍有王炜、张玲华两名股东处于“失联”状态,两人分别持有该公司0.2万股和0.1万股,分别占正帆科技本次发行前股份比例的0.001%和0.001%。正帆科技表示,已通过多种渠道尝试联系二人,但对方一直未予以回应,未曾出席相关会议,也未进行表决签字和出具股份流通限制的承诺函。对此,正帆科技方面表示,该情况将可能影响到公司上市申请的审核进程。
负债超10亿元 子公司多亏损
近年来正帆科技负债额大幅飙升,超过10亿元。报告期内,其负债总额分别为7.68亿元、10.72亿元和10.27亿元。2018年末,正帆科技负债规模较上一年末增加3.04亿元,增幅高达39.62%。其在招股书中给出的解释是,主要因为随着公司营业规模的扩大,采购规模也有一定增加,使得应付账款上升,相应的预收款项也有所增加。
此外,虽然正帆科技总体营收处于增长,但其子公司大多数都存在亏损。据招股书披露,正帆科技共拥有7家控股子公司及2家分公司,除了江苏正帆、正帆华东、香港正帆利润超百万之外,其余均处于微利或亏损状态。并且,报告期内,因其子公司成立后基本未实际开展业务,正帆科技注销了世山科技、正清电子等4家子公司。
实际上,公司整体财务现金状况均不理想:报告期内,正帆科技应收账款处于逐年递增态势,分别为2.90亿元、3.51亿元和3.99亿元,占公司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41.03%、38.14%和22.61%。2018年及2019年分别较前一年增长21.01%和13.51%。而该公司坏账规模也逐年走高,报告期内分别为0.30亿元、0.48亿元和0.52亿元。2018年及2019年较前一年的增幅分别为60%和8.33%。
正帆科技也在招股书中对应收账款的风险进行了提示,披露了由于公司客户结构较为分散,因此应收账款回收管理方面工作量较大。我们注意到,近年来正帆科技在买卖合同上频繁出现法律纠纷,据公开资料显示,因买卖合同纠纷而起诉他人14起,被他人起诉5起,因承揽合同纠纷而被他人起诉11起。正帆科技的应收账款余额攀升或与其应收账款无法顺利收回有很大关系,对于这些无法顺利收回的应收款,正帆科技不得以只能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报告期内,正帆科技涉及多起因收款引起的买卖合同纠纷。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正帆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正帆华东净化设备有限公司于2018年先后向四川升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邛崃制药分公司与哈药集团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其支付拖欠的款项。2019年,正帆科技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和买卖合同纠纷分别向福建华佳彩有限公司和江苏双登富朗特新能源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要求被告支付拖欠的货款分别为628.33万元和153.29万元。2020年5月,正帆科技向蚌埠三颐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拖欠的货款,涉案金额高达 963.04万元,截止目前,该案件尚未审判。然而靠法律途径收回应收款并不是长久之计,长此以往,给公司带来了巨大的管理压力与业务成本。
未来,如果其客户因经济困难导致资金紧张,且正帆科技未能及时注意到相关风险而提前进行应收账款回收安排,则可能出现应收账款无法及时收回的风险,从而对公司业绩营收造成严重不利影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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