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25 07:00 | 来源:览富财经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9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一则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时任董事长唐新林、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时任董事刁劲松、时任...
9月23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一则对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潘琦、时任董事长唐新林、董事长兼总裁徐宏军、时任董事刁劲松、时任董事兼总裁刘杰、财务总监张怿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引起了广大投资者们的注意。
9月25日,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806 股票简称:ST银河)发布了《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被深圳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就此事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公告中指出,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查明,ST银河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三项违规事实。
一.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根据银河生物2019年4月27日披露的《2018 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关于公司自查对外担保、资金占用等事项的进展公告》,自2017年3月14日起,银河生物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银河集团)因周转资金等需求向银河生物拆借资金和以上市公司名义对外借款并形成占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银河集团对银河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74亿元,其中,2018年期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3,200万元,年度内累计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3亿元,累计偿还4.88亿元,2018年期末占用资金余额为3.74亿元,日最高占用余额为3.74亿元,占银河生物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6.90%。
二.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履行审议与披露程序
根据银河生物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展公告》和《关于诉讼进展的 公告》,自2016年7月20日起,银河生物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向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18年12月31日,违规担保余额合计14.17亿元,占银河生物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101.91%。
三.控股股东承诺超期未履行
银河生物于2016年筹划收购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维康医药)100%股权事宜,并于2016年7月25日向交易对方支付了2亿元订金。2016年9月30日,银河生物披露公告称本次维康医药的收购义务已转移至银河集团,维康医药股东方需在银河集团支付2亿元订金到账后退还银河生物全部前期已支付订金,但银河生物未收到相关款项。
银河集团于2018年6月2日作出承诺称将全力配合协助银河生物处理2亿 元订金的追回事宜,如因项目终止收购原因导致银河生物2亿元订金在2018年 10月30日前仍未能收回,将由银河集团代为支付上述2亿元人民币退款。
银河集团于2018年10月30日向银河生物开具2亿元商业承兑汇票,用以支付维康医药股东方所欠银河生物的2亿元人民币订金退款,票据承兑日期为 2019年3月30日。
截至目前,该票据已到期但银河集团未兑付,构成承诺超期未履行。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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