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9-22 09:20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2021年6月24日,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同时将91万股、440万股、1,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支行(以下...
证券代码:603843 证券简称:正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 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近日,正平路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金生光 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金生辉、李建莉分别办理完成解除质押股份 91 万股、440 万 股、1,500 万股,合计 2,031 万股;分别再质押股份 91 万股、440 万股、1,500 万股,合计 2,031 万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持有公司 14,925.5273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1.3337%;金生辉持有公司 5,263.5594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7.5234%;李建莉持有公司 2,181.2963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3.1178%。本次办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后,金生光、金生辉、李建 莉累计质押数量分别为 13,795.6864 万股、4,622.8594 万股、1,500 万股,分别 占其持股总数的 92.4301%、87.8276%、68.766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29,562.906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2.2555%;累计质押 26,456.1291 万股,占 其持股总数的 89.4910%,占公司总股本的 37.8148%。
●本次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质押的股票为场外质押,质权人为银行,质 押融资用途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金生光及其一致行动人金生辉、李建莉关于其部分 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为支持上市公司发展,2021 年 6 月 24 日,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同时将 91 万股、440 万股、1,5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北 支行(以下简称“青海银行”)。
近日,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分别将其质押给青海银行的上述股份办理了 解除质押手续,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数量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 2.9030%,具体情 况如下: 剩余被质押 剩余被质押 解质股份 解质股份 剩余被质押股 股东名 解质股份 持股数量 股份数量占 股份数量占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解质时间 持股比例 份数量 称 (万股) (万股) 其所持股份 公司总股本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万股) 比例 比例 金生光 91.00 0.6097% 0.1301% 2022.09.01 14,925.5273 21.3337% 13,704.6864 91.8205% 19.5887% 金生辉 440.00 8.3594% 0.6289% 2022.08.30 5,263.5594 7.5234% 4,182.8594 79.4683% 5.9787% 130.00 5.9598% 0.1858% 2022.08.30 李建莉 2,181.2963 3.1178% - - - 1,370.00 62.8067% 1.9582% 2022.08.30 本次解除质押的股份已用于办理后续质押,具体情况详见下文。
二、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为继续支持上市公司发展,近日,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分别将其持有公 司 91 万股、440 万股、1,5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再次质押给青海银行。本次股票 质押情况具体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融资 名称 控股股 股数(万 限售股 补充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资金用途 东 股) 质押 金生光 是 91.00 否 否 2022.09.19 实际办理日 青海银行 0.6097% 0.1301% 支持上市 公司发展 金生辉 否 440.00 否 否 2022.09.20 实际办理日 青海银行 8.3594% 0.6289% 支持上市 公司发展 130.00 否 否 2022.09.19 实际办理日 青海银行 5.9598% 0.1858% 支持上市 李建莉 否 公司发展 1,370.00 否 否 2022.09.19 实际办理日 青海银行 62.8067% 1.9582% 支持上市 公司发展 合计 / 2,031.00 / / / / / 9.0790% 2.9030% / 根据金生光、金生辉、李建莉与青海银行签署的相关质押合同的约定,证券 质押登记生效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上 载明的质押登记日为准,质押登记解除的生效日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上载明的质押登记解除日为准。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 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本次质押前累 本次质押后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名称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金生光 14,925.5273 21.3337% 13,704.6864 13,795.6864 92.4301% 19.7187%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金生辉 5,263.5594 7.5234% 4,182.8594 4,622.8594 87.8276% 6.6076%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青海金阳光 投资集团有 5,244.4100 7.4960% 5,244.4100 5,244.4100 100.0000% 7.4960%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限公司 金飞梅 1,507.0125 2.1540% 852.0725 852.0725 56.5405% 1.2179% 0.0000 0.0000 0.0000 0.0000 李建莉 2,181.2963 3.1178% - 1,500.0000 68.7664% 2.1440% 0.00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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