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7 11:08 |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作为一家连锁眼科医疗机构,严控医疗事故是最基本的,然而,普瑞眼科却频遭处罚。
7月9日,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IPO事项获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核通过。然而,深耕眼科十余载的普瑞眼科,这次却遭市场多方质疑,尤其是医疗事故、股权转让及信披隐瞒,让投资者深感不安。
医疗事故纠纷不断
作为一家连锁眼科医疗机构,严控医疗事故是最基本的,然而,普瑞眼科却频遭处罚。
报告期内,普瑞眼科收到的行政处罚高达41个,其中医疗机构职业规范类24个;医疗广告类11个;职业场所消防类、税务类、环境保护类共计6个。
违法违规情况包括销售超过有效期限药品、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医师开具处方、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发布违法广告、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投入使用和营业等。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发现,报告期内,普瑞眼科因医疗责任纠纷产生的支出金额分别为158.49万元、188.19万元和37.3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6%、0.16%和0.03%。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两起经所在区域的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的医疗事故。其中,郑州普瑞相关的医疗事故尚未结案。上述事件如持续引发医疗事故或纠纷,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投诉、经济赔偿、行政处罚、刑事责任或法律诉讼,亦存在向客户或第三方赔偿的风险。它们除了对公司声誉和品牌美誉度产生不利影响外,可能会进一步影响到公司的业务经营能力、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
重大诉讼案件未披露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8)鲁1302民初11933号之一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信息显示,2018年7月申请人山东省鲁南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
山东省鲁南眼科医院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3日向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价值600万元的财产,并已向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提供了担保。
最后法院判令:查封(冻结)被申请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原成都普瑞眼科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价值600万元的财产一宗(详见查封冻结财产清单);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1年;查封动产的期限为2年;查封不动产的期限为3年。
此诉讼案件涉案金额600万元,导致普瑞眼科银行账户也被冻结,应属于重大诉讼,发生在普瑞眼科报告期内,招股书中却只字未提,普瑞眼科再次涉嫌重大信息披露违规。
股权转让有蹊跷
哈尔滨普瑞由上海灵锐和普瑞投资共同投资设立,2013年12月18日,上海灵锐与成都普瑞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上海灵锐将其持有哈尔滨普瑞的18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成都普瑞,股权转让价格为180万元;普瑞投资将其持有的哈尔滨普瑞10%股权(对应注册资本20万元)作价20万元转让给成都普瑞。
2013年12月24日,成都普瑞与北京欣普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依据该协议,成都普瑞将其持有哈尔滨普瑞的17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北京欣普康,股权转让价格为170万元。根据上海灵锐与北京欣普康签署的《委托持股协议》,北京欣普康系代上海灵锐实际持有哈尔滨普瑞85%的股权。从哈尔滨普瑞的历史股权转让信息中我们可以看出,上海灵锐作为哈尔滨普瑞创立时的控股股东,创立后不到一年即将其股权转让给普瑞眼科,普瑞眼科刚从上海灵锐受让哈尔滨普瑞股权6天后即将哈尔滨普瑞85%的股权转让给北京欣普康(上海灵锐的代持方)。
也就是说,哈尔滨普瑞一周内两次股权转让最后控股股东还是普瑞眼科实际控制人名下企业上海灵锐。这样转让的原因是什么?为何不将上海灵锐持有哈尔滨普瑞的股权直接转让给代持方北京欣普康完成代持关系?股权转让的出资来源是否真实,是否合理合法,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
2017年6月5日,经哈尔滨普瑞股东会决议,由北京欣普康向哈尔滨普瑞增加注册资本4080万元,出资方式为债转股;由成都普瑞向哈尔滨普瑞增加注册资本720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2019年3月11日,北京欣普康与成都普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北京欣普康将其持有的85%共计4250万元出资额作价4250万元转让给成都普瑞。
北京欣普康作为上海灵锐的代持方,先在2017年完成对哈尔滨普瑞的增资由200万直接增资为5000万元,后又于2019年将其持有85%股权以4250万元转让给普瑞眼科。普瑞眼科股权转让款是否实际支付?北京欣普康是否有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代持方完成巨额增资后即将股权转让给普瑞眼科,为普瑞眼科IPO添加羽翼,疑似存在利益相关关系。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将继续跟踪报道普瑞眼科IPO进展。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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