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可达重要客户已被法院“限高” 多名高管人员职业经历前后矛盾

2021-05-21 08:09 | 来源:东方财富网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开信息显示,银隆新能源在2021年两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涉及金额合计高达五千万元以上,其第一大股东“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早在...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专业从事连接系统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服务,成为同时具备光、电、微波连接系统产品研发和生产能力的企业之一。

        根据招股书披露,银隆新能源是瑞可达2018年度第一大客户,销售金额为3,949.33万元,在随后的2019年和2020年则未进入前五大客户名单,对此招股书第286页说明到:“(2019年度)主要系当年度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与客户资信情况后,减少了对北京国能电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钜威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及银隆新能源等几家公司的新能源连接器销售规模所致。”

        招股书第322页披露的应收账款数据显示,瑞可达2018年末对银隆新能源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443.28万元,2019年末增加至3265.02万元,截止到2020年末仍有1508.56万元应收账款未能收回;2020年末瑞可达针对银隆新能源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金额为124.68万元,计提比例为6.27%,也即大部分欠款账龄还是一年以内的款项,仅意味着瑞可达与银隆新能源在2020年仍保持着至少上千万元的销售合作。

        公开信息显示,银隆新能源在2021年两次因未按时履行法律义务而被法院强制执行,涉及金额合计高达五千万元以上,其第一大股东“珠海市银隆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也早在2019年就被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企业。在此背景下,瑞可达与银隆新能源的销售是否可持续,以及应收账款是否存在回收风险,是值得关注的。

        不仅如此,根据招股书披露,瑞可达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吴世均先生从2006年1月创立瑞可达有限。但是根据瑞可达此前于2014年挂牌新三板之前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吴世均先生在2007年6月之前一直在“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任职,2007年7月才入职于瑞可达,上述信息之间存在矛盾。

        公开信息显示,“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四川长虹的子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电子元器件制造等,至于吴世均先生在2006年1月担任“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的同时创办瑞可达,是否得到了“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许可?在创办瑞可达过程中,吴世均先生是否借助于“四川华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技术及客户资源?针对上述问题,瑞可达并未回复记者的采访。

        不仅如此,招股书还披露瑞可达的副总经理黄博先生,此前于2004年3月至2006年1月任苏州格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销售经理,但据《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并未检索到有“苏州格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的注册记录,仅有“苏州格博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则是成立于2005年10月,明显晚于黄博先生任职销售经理的起始时间。

        此外,在早先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的黄博先生是从2003年7月开始担任“苏州格博精密机械有限公司”销售员的,同样与本次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存在差异。

        另据招股书披露,“丹阳百川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一直都是瑞可达的第一大供应商,瑞可达向其采购结构件、配件,2019年的采购占比一度高达10%以上、金额高达三千万元以上,同年排名第二位的供应商采购占比尚不足3%。公开信息显示,“丹阳百川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是承袭于“丹阳市百川精密元件厂”,“丹阳市百川精密元件厂”于2015年7月决议解散,同月“丹阳百川精密部件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早在2014年,“丹阳市百川精密元件厂”便是瑞可达的第一大供应商。

        公开信息显示,截止到2019年末“丹阳百川精密部件有限公司”的实缴资本为零,且该公司最早是在2018年1月获得的“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也即在2018年1月之前,该公司并不具备汽车零部件生产资质,在此背景下,该公司一直作为瑞可达的第一大供应商,同样令人怀疑双方的购销合作是否正常。

        招股书第171页披露的产销数据显示,2020年瑞可达的产品整体产销率为95.6%,其中通信连接器产量超过销量约160万套,新能源连接器产量超过销量约23万套,以瑞可达2020年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4.41亿元计算,这部分多生产出来的产品大约价值1900万元,进而这应当对应着瑞可达的产成品存货账面价值在2020年净增加1900万元左右。

        但事实上,招股书第329页披露公司2020年末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科目余额合计为5232.89万元,同比2019年末的4941.77万元净增加尚不足300万元,这也不符合正常的会计核算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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