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6 13:26 | 来源:财经头条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多家企业终止审核,体现了监管对于IPO市场的严格把关。
近日,记者从上交所官网获悉,又有5家被抽查企业撤回了申请材料,分别是蓝科环保、德威华泰、国光信息、恒伦医疗、华鹏仪表。
市场分析人士认为,多家企业终止审核,体现了监管对于IPO市场的严格把关。
那么,对于这些“撤单”的企业,监管关注的重点在哪里?对IPO申报企业和保荐机构又提出了什么要求?
“撤单潮”
仅在2月22日、2月24日这两天,A股市场就已有10家被抽查企业终止了审核,且大多系主动撤回申请材料。
2021年1月31日,中国证券业协会组织了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第二十八次抽签仪式。本批参与抽签为2021年1月30日前受理的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共计407家,有20家企业被抽中。其中,被抽中的企业中,有11家拟上市板块为创业板,9家为科创板。
现场检查之后,首批共有4家宣布“撤单”,披露日期为2021年2月10日。
比如,江苏恒兴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兴科技”)的IPO申请于2020年12月21日被深交所受理,但在被抽中现场检查后的十天便终止审核。这短短两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恒兴科技甚至都还没有公布过问询回复函,其IPO之路便终止了。
资料显示,恒兴科技此次创业板IPO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公司预计融资金额为10亿元。
截至2021年2月25日午时,20家被抽查的企业中,已有16家终止审核,终止率高达80%。
此外,这16家终止审核的企业共涉及到了14家保荐机构。其中,东吴证券和民生证券各保荐两家IPO企业,国金证券、银河证券、中银国际、东海证券、中信建投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联合和中信证券等各保荐了一家。
对于上述情况,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吕随启对IPO日报表示,“实行注册制后,市场压力和外部监督力度同时加大,保荐机构、其他中介机构、发行人、投资者相互制约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成为必然。这种情况以后可能成为常态”。
资深投行人士赵笏阳对IPO日报表示,这说明IPO入口关更严,准备不充分或者质地存在问题的项目,不论是发行人还是保荐机构,都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关注焦点
而对于这些已终止审核的企业,监管关注的重点又有哪些?
IPO日报通过梳理后发现,16家终止审核的企业中,有12家企业甚至还没有公布过问询回复函,便在被抽中的一个月之内草草收场。
虽然终止审核一般不会披露原因,但IPO日报透过另外4家企业的问询回复函发现了一些“痕迹”。这4家企业最新披露的问询回复函中均被问及收入确认的问题。
比如,创业板IPO企业北京时代凌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时代凌宇”)的主营业务为提供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综合服务,比如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设备供货、软件开发及运行维护等。
2017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时代凌宇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48亿元、7.64亿元、8.16亿元、1.85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5877.29万元、6734.6万元、7642.64万元、-704.8万元。
时代凌宇被深交所要求,补充披露报告期各期初验到终验的平均周期、变动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时代凌宇需逐条对照新、旧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条件,充分论证并披露按照初验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供应商问题也是监管层关注的重点,这4家公司最新披露的问询回复函中有3家被问询。
比如,上海蓝科石化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蓝科环保”)主要为石油化工、煤化工行业客户提供环境治理和绿色工艺一体化方案,公司的主营业务按照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三类:工程咨询设计、成套系统和工程总承包。
2017年-2019年以及2020年上半年,蓝科环保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52亿元、2.22亿元、2.87亿元、1.7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64.28万元、2278.81万元、2670.41万元、2737.26万元。
资料显示,蓝科环保报告期内采购的材料及设备包括定制材料设备和通用材料设备。对此,上交所要求蓝科环保说明,静设备和动设备的具体内容、划分依据、应用业务,以及蓝科环保结合主要产品所需材料构成配比情况,量化分析各类材料波动趋势不一致原因。
关于股权情况,被问询的家数同样也是3家,其中也包括了蓝科环保。
比如,蓝科环保被上交所要求说明公司股份代持的情况,以及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未披露股份代持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次发行上市的影响。
严把IPO入口关
分析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首发企业开展现场检查,体现出了注册制下,监管层仍对IPO市场的信息披露等工作未有放松。
早前,证监会曾就《首发企业现场检查规定》公开表示,在试点注册制的背景下,开展首发企业现场检查仍然有必要性。
“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是严格实施IPO各环节全链条监管的重要举措,也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审慎执业,发挥资本市场‘看门人’的作用,同时也是提升信息披露质量的一个重要手段。”
对于下一步举措,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坚持以信息披露为核心,常态化开展问题导向及随机抽取的现场检查,聚焦重点问题,不断提升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针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发行人信息披露及中介机构执业质量问题作出分类处理,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保持高压态势,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认为,“为减少IPO注册制的漏洞、加强上市公司质量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管部门扩大现场抽查力度,对一些基础不扎实、资产质量不过硬的企业形成震慑,起到保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的作用”。
这一举措对申报企业和保荐机构又提出了哪些要求?
对此,一位知名券商高管对IPO日报表示,在注册制的大背景下,申报项目监管或更加趋严,这也同时对保荐机构提出更高要求,要严格“把关”IPO项目进程,同时推动企业做好充分准确的信息披露。
某科创板新上市公司董秘对IPO日报表示,“我们的总结是合规性、真实客观性,申报基础工作扎实、有关资料做细,且回复问题考虑周全。”
另外一家科创板新上市公司董秘认为,现在注册制下的科创板和创业板,企业申报“真实”比完美重要,特别是财务数据方面。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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