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22 12:10 | 来源: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艾录股份直至2016年1月1日才以《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艾录股份进行全面整改。...
近日,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录股份)创业板IPO过会,但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对其已披露信息和其他公开信息进行了研究,发现其IPO疑点重重,关联收购有猫腻,且募投项目未批先建也露玄机。
高溢价收购实控人参股公司
招股书显示,艾录股份共有4家控股子公司,其中,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系公司于2015年收购取得,主要从事包装设备的设计、销售、安装、维修。据艾录股份披露,锐派包装成立于2014年6月,艾录股份实控人陈安康、陈雪骐合计持股21.60%。2015年,艾录股份收购锐派包装,标的定价为3225万元,而锐派包装的2014年净利润为-122.71万元,在2014年年底的账面净资产仅377.29万元,交易增值率高达754.78%。
然而这笔收购并不寻常,锐派包装在被收购以前就已经和艾录股份使用相同的电话和邮箱,两公司也在同一地址经营。同时,艾录股份在其2020年半年报中将“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南阳港西路588号”列示为联系地址,但招股书却无一处提及该地址。招股书称,公司联系地址为“上海市金山区山阳镇阳乐路88号”。
市场质疑,如果锐派包装在被收购以前就处于艾录股份实控人陈安康、陈雪骐的控制之下,那么艾录股份向实控人溢价754.78%收购锐派包装的事项就显得十分可疑,这是否涉及对实控人的利益输送?
募投项目未批先建
艾录股份拟通过本次IPO募资3.11亿元,用于建设“工业用环保纸包装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复合环保包装新材料生产线技改项目”“智慧工厂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其中,“工业用环保纸包装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已取得上海市金山区生态环境局出具的金环许【2019】358号批复,从文号来看,该环评批复的获得时间为2019年。
不过,在建工程项目明细显示,“工业用环保纸包装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在2018年6月就已经开工建设,截至2018年年末形成在建工程余额978.50万元,这是否意味着该项目在获得环评批复前就已开工?是否构成未批先建的违规行为呢?
另外,艾录股份资金运用存有污点,曾被证监会警示。2016年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向艾录出具《关于对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对艾录曾经存在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未及时披露该等情形的行为给予警示。2014年8月27日至2015年7月23日,陈安康、陈雪骐、张勤、陈曙等关联方因资金短期周转所需,从公司拆借资金合计3796万元。截至2015年年末,上述拆借资金均已归还。警示函要求艾录股份提高规范运作水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及其关联方以各种形式占用或者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切实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董事长实控16家公司
据天眼查数据,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安康共有12条任职信息,其中担任法定代表人6家公司,担任股东9家,担任高管7家,实际控制权16家。我们注意到,陈安康周边风险59项,预警提醒更是多达65项。
他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稻顿纸包装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担任股东的上海诺顿包装设备有限公司有清算信息,担任高管的锐派包装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被起诉的开庭公告,担任高管的上海艾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被起诉的开庭公告,担任股东的上海后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曾因其他原因受到行政处罚,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有违规处理信息……
董事长实控多家公司,并且还有公司违规,如此一来,怎能保证普通投资者利益?会否有利益输送行为发生?
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巨额资金拆借事项,艾录股份直至2016年1月1日才以《201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的形式进行披露,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要求艾录股份进行全面整改。
对艾录股份IPO进展,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将持续跟踪报道。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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