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阿里回应:调查组进驻纯属谣言,将追究造谣者责任

2020-12-18 10:41 | 来源:证券时报 | 作者:未知 | [电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银行会根据客户实际存入时间,以靠近的定存档计算定期利息,剩余的按活期计息。目的是吸引客户购买,帮助银行揽储。......

阿里严正声明!

18日下午,阿里巴巴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有关外媒报道中央联合调查组进驻阿里巴巴一事,纯属谣言,将追究造谣者的责任。

今日,一则“重磅:中央联合调查组进驻阿里集团”的文章被广泛传播,截至发稿,该文已被删除。或受该消息影响,阿里巴巴港股一度下挫逾2%,截至收盘微跌0.93%,报255.6港元。

 

近期,监管对金融科技的口袋还在收紧。据悉,支付宝已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仅对已购买产品用户可见。

下架互联网存款产品

仅对已购买产品用户可见

12月18日,据北京商报报道,除了已持有银行存款产品的用户外,目前,支付宝针对未持有互联网存款的用户,在理财页面对银行存款产品进行了下线处理。

对此,蚂蚁集团方面回应称,根据监管部门对于互联网存款行业的规范要求,目前蚂蚁平台上的互联网存款产品均已下架,只对已购买产品的用户可见,持有产品的用户不受影响。

蚂蚁会认真落实监管相关规范和要求,用科技手段更好地支持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

基金君看了一下,目前支付宝的理财页面已经没有了互联网存款产品。

此前,支付宝的银行存款长这样,收益高的还挺多:

天府银行这款,5年期,年化收益4.8%;

 

盛京银行的盛利存3号,5年期,年化收益4.71%;

 

下面还有南京银行(7.970-0.07-0.87%)、上海银行(7.810-0.10-1.26%)等等,收益都蛮好,赶上很多大行的大额存单的收益率了。

基金君上其他两家互联网巨头看了一下,这两家上面还有互联网存款业务。

什么是互联网存款?

近两年,随着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持续下滑,互联网存款产品以“保本高息”的特征吸引了众多投资者,在京东、度小满、支付宝等主流三方平台上合作的银行家数持续增多,合作的银行类型也不断扩大,从最早期的仅有几家民营银行在三方互联网渠道发售创新存款,到目前已经拓展到农商行、城商行、股份行等规模较大的银行。

尽管监管已经几次出手,已经对靠档计息的“活期高息”产品做了下架处理,但互联网存款产品依然有其独有的收益优势吸引着投资者,在当前揽储压力较大的大环境下,越来越多的银行加入其列,以期拓宽揽储渠道、获取客户和资金。

事实上,民营银行纷纷“触网”发力互联网平台存款除了迎合数字金融发展大势之外,也反映了弥补短板的诉求。因线下网点受限于“一行一点”的限制,民营银行相对于传统国有银行在吸收储蓄存款方面劣势较为明显。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平台聚集了大量的理财用户,通过这类平台出售相关存款产品渠道成本低,效率高,业务扩张速度远超过传统银行网点渠道,越来越得到经营机制比较灵活的民营银行的青睐。

而银行通过第三方互联网金融平台销售存款产品,产品和服务由银行提供,平台提供存款产品的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债权债务关系为存款人与银行)。通常平台会展示银行名称、产品期限、起存金额、存款利率、计息规则等信息,突出50万元内存款保险保障的信息。此类存款产品主要情况如下:

一是全部为个人定期存款,普遍具有存款利率高、购买门槛低的特征。

通过平台销售的存款均为定期,以3年、5年期为主。1年期利率最高为2.25%,3年期4.125%、5年期4.875%,均已接近或者达到全国自律定价机制的上限。近半数存款产品起存金额仅50元,且定期产品均支持提前随时支取,资金当天即可到账。

二是购买存款的流程仅需几分钟,简便快捷。

客户在互联网平台上选中某家银行的存款产品,只需点击平台页面的“立即存入”按键,即跳转至相应银行二类电子账户的开通页面,在上传身份证照片、进行人脸识别后,电子账户即开通完成,无其他限制。客户若要购买产品,只需将大银行的一类账户银行卡与该电子账户绑定,资金即可从银行卡转入电子账户中购买产品。产品到期时,资金自动返还至电子账户,客户可提现至绑定银行卡中。

三是这种模式下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储户和商业银行之间的关系,但是银行需向平台支付“导流费”。

一般银行根据平台日均存款余额的千分之二至千分之三向平台支付手续费,按月或按季进行结算。

监管发声指互联网存款“无照驾驶”

1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公开发布了一篇文章,《线上平台存款:数字金融和金融监管的一个产品案例》,指出了互联网存款存在的种种问题和风险,释放了监管信号。

其中提到:

近两年来,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加大揽存力度,拓宽获客渠道,很多消费者也非常便利地享受到了存款服务。此类产品收益高、门槛低,已成为部分中小银行吸收存款、缓解流动性压力的主要手段。但给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的新课题是,这种模式突破了地方法人银行经营的地域限制,部分地方银行通过互联网金融平台得以从全国吸收存款,从负债业务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此类存款的流动性特点也有别于传统储蓄存款,风险管理和监管要能跟得上。

另外,孙天琦提到,互联网平台存款的一些特点和问题需要关注

(一)互联网平台模式为客户提供了存款购买接口,实质是存款营销行为。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规范吸收存款行为,不得通过第三方中介吸收存款。此类互联网金融平台为客户购买存款产品提供了信息展示和购买接口,从实质上看是一种营销行为。

(二)地方法人银行突破了地域限制,存款业务已拓展至全国。中小银行吸收互联网存款突破了传统渠道的空间限制,从资金来源看,已成为全国性银行,与立足于当地、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市场定位存在偏差。

(三)有意突出存款保险保障的宣传,暗示“零风险、高收益”,便于用较高利率吸引储户。互联网平台销售的存款产品都会在显著位置向客户强调相关产品在50万限额内受到存款保险全额保障。暗示无论哪种类型银行、在哪个区域,存款产品利率如何,都将由存款保险兜底。在这种“零风险”导向下,消费者倾向于简单根据利率高低选择产品,使得本应根据机构区位、类型、规模、风险等因素形成的利率溢价机制受到歪曲。

(四)互联网平台存款的特有属性,对中小银行流动性管理带来挑战。互联网平台存款具有开放性、利率敏感性高、异地客户为主、客户粘性低、随时支取等特征,存款稳定性远低于线下,增加了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管理难度。同时,平台存款全额计入个人存款,导致流动性匹配率、优质流动性资产充足率和核心负债比例高估。

12月15日,央行金融稳定局局长孙天琦表示,近两年多家银行在互联网金融平台推出了存款产品,互联网金融平台开展此类金融业务,属“无照驾驶”的非法金融活动,也应纳入金融监管范围。

孙天琦表示平台为客户购买存款产品提供了购买接口,强势平台更深一步介入银行产品和服务的管理,限制客户在银行(含大型银行)渠道(如网银、手机银行等)对账户和产品进行查询、交易,只允许在平台操作,平台已成为银行网点服务的线上延伸,这类平台没有相关业务的金融牌照,游离于金融监管之外,实质是 “无照驾驶”开展金融业务,属非法金融活动。

孙天琦称,通过分段付息等方式变相抬高存款利率,扰乱存款利率市场机制。部分银行通过缩短付息周期或发放加息券、现金奖励等方式变相提高互联网平台存款产品利率,直接突破利率自律定价机制上限。

另外,高风险银行通过互联网平台吸收存款,饮鸠止渴,流动性隐患突出。这些高风险银行用貌似稳定的不稳定资金来源维持其高风险资产运营,进一步加剧自身风险。

同时,平台存款的跨地域属性增加了风险的外溢性,加大了处置难度。

六大行齐叫停“靠档计息”

中小行揽储承压

12月14日,六大行齐发公告称,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的个人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产品,提前支取计息方式由靠档计息调整为按照支取日活期存款挂牌利率计息。

靠档计息,是指客户在银行买入定期产品时,如果提前支取,银行会根据客户实际存入时间,以靠近的定存档计算定期利息,剩余的按活期计息。目的是吸引客户购买,帮助银行揽储。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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