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人鸟股份涉及仲裁 涉及仲裁金额为1.7亿元

2020-12-11 09:12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石磊磊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证券代码:603555 证券简称:*ST 贵人 公告编号:临 2020-088 债券代码:122346 债券简称:14 贵人鸟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仲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仲裁阶段:已受理,尚未开庭。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为被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涉及的仲裁金额为17,183.76 万元,其中借款本金为 15,000 万元,暂计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的利息、违约金为 2,116.26 万元,律师费及财 产保全费 67.50 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送达的《DF20200103 号发行协议争议案仲裁通知》、《仲裁申请书》等法律文书。由于公司未按期兑付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PPN”)的本金和利息,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受理了该项仲裁申请。

二、仲裁请求、事实与理由 (一)仲裁请求 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耀球 住所地: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 2 号 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天福 住所地: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区陈埭镇沟西工业区 仲裁请求的主要内容: 1.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偿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金人民币 15,000 万元; 2.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利息(利息以人民币 15,000 万元本金,按照年利率 5%的标准,从 2018 年 11 月 11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为人民币 1,285.42 万元) ; 3.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以 15,762.50 万元为本金,按每日 0.21‰的标准,从 2019 年 11 月 12 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完毕日止,暂计算至 2020 年 7 月 19 日为人民币 830.84 万元); 4.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赔偿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 67 万元,财产保全费 0.5 万元: 5.被申请人承担本案仲裁费。 以上暂合计(不含仲裁费):17,183.76 万元。 (二)上述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6 年,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 第一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本期发行金额人民币 5 亿元,年利率 5%,兑 付日为 2019 年 11 月 11 日,兑付价格为按面值兑付。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债券面值为 15,000 万元。 被申请人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债务融资工具非 公开定向发行协议》的约定,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向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兑付本金及利息,损害了申请人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法权益。违约事件发生后,债权持有人通过债权持有人会议等方式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一直未果。

三、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由于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暂无法准确判断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四、风险提示 (1)与债权人未能达成债务和解方案的风险 短期内,公司偿还各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存在较大困难。目前,公司正与债权人沟通,争取尽快与债权人就债务和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如若债务未能取得和解,公司未来仍将持续面临诉讼、仲裁、资产被冻结等不确定事项。 (2)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目前,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具体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继续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2020-087 号)),但公司尚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第 14.3.1 条第(十二)款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仲裁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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