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整合资源优势提升抗风险能力

2020-06-30 04:17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张凌云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悉,珠海港集团隶属于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2008年在原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珠海港集团作为珠西地区最大的港航企业。...

        《电鳗财经》文/张凌云

        6月30日,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裕重工”或“公司”、“乙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与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集团”或“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珠海港集团拟控股并长期持有通裕重工股份, 加强双方战略合作关系。

        据悉,珠海港集团隶属于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是2008 年在原珠海市港口企业集团基础上,组建的大型国有独资企业。珠海港集团作为珠西地区最大的港航企业,货物吞吐量超过 1.27 亿吨,集装箱吞吐量超过268.83万标准箱, 资产规模超过300亿元,被评为“国家 5A 级综合服务型物流企业”,信誉良好,履约能力有保证。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合作背景

        通裕重工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集“特钢冶炼/电渣重熔-锻造/铸造/焊接 -热处理-机加工-中、大型成套设备设计制造”于一体的完整制造链条,并依托 于三大核心工艺—锻造/铸造/焊接,形成了装备制造领域综合性研发制造平台, 能够根据市场需求不断拓展产品系列和应用领域,产品已囊括电力(含风电、水 电、火电、核电)、石化、船舶、港口码头、海工装备、冶金、航空航天、军工、矿山、水泥、造纸等领域,并在高端功能材料、超硬材料的研发制造方面取得了 较大突破,在生物质能源开发利用已形成了较强能力,发展空间十分广阔。

        珠海港集团积极布局能源环保业务,已构建起了以风电、火电、管道天然气、 天然气发电为依托的综合能源板块。珠海港集团旗下共有六个风电场投入正式运 营,并拟扩大在清洁能源电力的投资运营规模。

        双方将依托于通裕重工完整的制造链条及高端功能材料等研发制造实力的 基础上,致力于提升双方的核心竞争力,扩大产能,在清洁能源电力、港口码头、 海工装备等产业领域开展战略合作,探索并尽快形成在现有风电场等清洁能源运 营项目的可持续、分布式能源模式。

        2、合作宗旨与目标

        (1)双方将在国家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合作。

        (2)双方将在产业资源、平台产品、解决方案等各方面深化协同,互通有 无,能力集成,融合发展,充分发掘和利用自身所在领域的资源优势。借助珠海 港集团的产业平台优势,通裕重工综合性研发制造平台优势,从产品、研发、市 场等方面开展合作。

        (3)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开展合作的框架协议,构成双方开展具体业务合作 的基础。协议框架涉及的具体业务,均需另行签订具体业务合同。

        (4)甲乙双方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对方的新业务,共同商讨具体合作的业务 模式及商业模式等。

        3、合作内容

        甲方将根据通裕重工业务发展的需要,为通裕重工提供专业性支持。同时在 产品研发及技术升级、市场开拓、投资并购等各方面建立全面、深入、长期的战 略合作关系,推动通裕重工的产业技术升级,增强通裕重工的核心竞争力和创新 能力,进一步提升通裕重工内在价值。

        4、合作期限 本协议双方合作期限为长期。

        5、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均视为违约。 一方违约的,协议相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6、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次公司与珠海港集团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有利于公司整合资源优势,提升公司治理能力、抗风险能力及盈利能力,以及公司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会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履行而对合同当事人形成依赖,亦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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