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9 01:53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6月19日,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为加快推进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发展及产业链延伸,公司与利辛县人民政府于2020年6月18日签订《利辛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同书》...
《电鳗快报》文/李笑笑
6月19日,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华股份”)发布公告称,为加快推进公司生猪养殖业务发展及产业链延伸,公司与利辛县人民政府于2020 年 6 月 18 日签订《利辛县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合同书》(以下简称“《投资合同书》”),投资建设“年出栏 60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12.2 亿元。项目公司成立后,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电鳗快报》了解到,甲方:利辛县人民政府本公司,乙方:江苏立华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利辛县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亳州市立华牧业有限公司出资方式为自筹资金,投资总额为12.2 亿元人民币。其中,养殖项目总投资 9.2 亿,工业项目总投资 3 亿元。建设内容为滚动发展生猪养殖和加工项目,包括(1)年产 18 万吨饲料 厂 1 座;(2)年屠宰 60 万头生猪及年深加工 3 万吨肉食系列产品加工厂 1 座;(3)种猪场 6 座;(4)商品猪场 15 座。
为确保项目按期实施,在尽可能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甲方积极帮助乙 方协调项目所需用地,包括养殖用地和工业用地,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具 体养殖用地流转等事宜由乙方与项目所在地另行协商签订。
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本协议的签署,为公司根据行业发展形势及自身发展战略规划而实施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促进公司生猪养殖业务的发展壮大及产业链的延伸,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本次对外 投资事项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将为公司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次投资事项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筹措相应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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