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邦智能IPO拟募资6.31亿元 过去四年大手笔分红3.7亿元 几乎全进实控人腰包

2020-05-29 10:04 | 来源:华夏时报 | 作者:邸凌月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振邦智能的招股书中还频频出现瑞华会计师事务。2019年,因财务造假案,瑞华事务所负责的29家IPO项目一度均被暂停,振邦智能IPO也曾因此被迫暂停。...

        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邸凌月 深圳报道

        深圳市振邦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振邦智能)近日披露了招股说明书。该公司拟募集资金6.31亿元,用于智能控制部件产能扩张和产品升级项目、零功耗起动保护器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分别投入3.79亿元、0.6亿元、0.97亿元和0.95亿元。

        不过,振邦智能在上市前却大手笔分红,四年分红约3.7亿元,而这些钱因为公司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几乎全部入了“陈家人”的口袋,对此,《华夏时报》记者致电公司证券部,对方表示暂时不方便回复。

        此外,振邦智能的招股书中还频频出现瑞华会计师事务。2019年,因财务造假案,瑞华事务所负责的29家IPO项目一度均被暂停,振邦智能IPO也曾因此被迫暂停。

上市前豪横分红给“自家人”

        招股说明书显示,振邦智能成立于1999年7月,是一家高端智能控制器、变频驱动器、数字电源以及智能物联模块供应商,产品主要用于终端设备中的电能变换、控制及应用。

        2017-2019年,该公司分别实现营收4.76亿元、5.68亿元和6.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5.42%、19.29%和22.72%;同期分别实现归母净利润0.86亿元、0.86亿元和1.16亿元,同比分别变动-5.54%、0.01%和34.96%;同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则更少。

        2019年11月,振邦智能成立全资子公司振邦智能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后者当年亏损2.45万元。

        不难看出,振邦智能2017年增收不增利,2018年归母净利润几乎零增长,2019年又暴增逾30%,近三年业绩整体跌宕起伏。但振邦智能“十分敞亮”,分红毫不吝啬,2016-2019年,振邦智能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19000万元、2597.52万元、6165万元及9206.4万元,合计约3.7亿元,与同期净利润之和接近。

        这意味着,公司过去四年累计3.7亿现金分红,到了2020年,振邦智能拟上市募资6.31亿元,用于产能扩张、产品升级、建研发中心、补充流动资金等。

        值得注意的是,3.7亿元几乎全部流进了“陈家人”的口袋。

        招股书显示,振邦智能的实际控制人为陈志杰、陈玮钰、唐娟,陈志杰与唐娟为夫妻关系,陈玮钰为陈志杰与唐娟之女。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陈志杰、陈玮钰、唐娟一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振邦智能8173万股,占发行前振邦智能总股份的99.43%。

        从股权结构及任职情况可以看出,振邦智能是一家典型的家族企业,大股东一家三口处于绝对控股地位,分别位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研发技术总监等岗位。

        有分析人士表示,A股历史上,由家族企业转身的上市公司中,大股东持股比例过高一直倍受争议。它与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董事会恐成“一言堂”的担忧联系在一起,这也成为部分公司冲击上市的“拦路虎”。

逾680万诉讼仍缠身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这一名字频繁出现在振邦智能的招股说明书中。因康得新涉嫌利润造假、辅仁药业18亿现金“蒸发”,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殃及数十家上市公司。2019年,瑞华事务所负责的29家IPO项目一度均被暂停,振邦智能IPO也曾因此被迫暂停。

        事发前,对于振邦智能2016-2018年的财务报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

        在审计机构声明一项中,瑞华会计师事务所表示,该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振邦智能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这些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此外,2018年,振邦智能就有一起诉讼,时至招股书披露日,仍未完结。

        2018年12月22日,深圳市日科实业有限公司(下称“深圳日科”)将振邦智能作为被告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振邦智能支付深圳日科货款684.76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8.32万元,判令振邦智能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2019年1月31日,振邦智能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反诉。2019年7月9日,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深圳日科与振邦智能之间的买卖合同于2019年1月31起解除,振邦智能应在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支付深圳日科货款286.78万元;深圳日科应在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支付公司60万元;深圳日科应在判决生效日起10日内至振邦智能取回价值397.99万元的货物。

        2019年7月31日,深圳日科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案件仍在二审审理过程中,尚未判决。

电鳗快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新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0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