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5-07 10:15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2020年4月30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或“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称,公司董事罗伟新、监事邹德志因年报提供时间晚,无法短时间内确认相关经...
《电鳗快报》文/张凌云
2020 年 4 月 30 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或“公司”)披露《2019 年年度报告》称,公司董事罗伟新、监事邹德志因年报提供时间晚,无法短时间内确认相关经营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因此无法保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对此高度关注,要求公司及相关董事、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进一步说明:
1、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向董监高提供 2019 年年度报告的时间,说 明你公司是否已为董监高审核年报预留了充分的时间,是否符合你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等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董事罗伟新、监事邹德志以时间不足为由做出无法保证 2019 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的声明。 (1)请上述董事、监事说明其是否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是否存 在为免责而声称无法保证定期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形,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6.5 条规定的情形,并提出客观证据。 (2)公司披露年报及相关文件至今已有两个交易日,请上述董事、 监事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 2019 年年报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并对其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发表明确意见,如否,请说明具体事项及相关影响。
3、你公司认为应予以说明的其他事项。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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