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21 08:26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一审判决生效的主要情况:日前,公司经与杭州市中院沟通得知,(2018)浙01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书的各方当事人均未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故该判决已生效。...
证券代码:600289 股票简称:*ST 信通 公告编号:临 2020-071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生效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为第三被告 涉案金额:本金人民币10,204.7万元;利息、滞纳金、公证费、律师费、 诉讼费、保全费和保全担保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一审判决生效,免除了公司 因连带责任担保而引起的偿债风险,对公司本期利润将产生正面影响。
一、诉讼情况概述: 中投鼎盛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鼎盛”)诉上海申衡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申衡”)、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和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信通”或“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由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杭州市中院”)立案受理。公司已收到杭州市中院民事判决书(2018)浙01民初3000号,该判决免除了公司因连带责任担保而引起的偿债风险。上述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11月2日和2020年1月10日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亿阳信通关于新增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8-096)和《亿阳信通关于涉诉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2)。
二、一审判决生效的主要情况: 日前,公司经与杭州市中院沟通得知,(2018)浙01民初3000号民事判决书 的各方当事人均未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故该判决已生效。
三、本次一审判决生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一审判决生效免除了公司因连带责任担保而引起的偿债风险,对公司本期利润将产生正面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1 日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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