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珠峰控股股东部分持股补充质押 累计质押2.4亿股

2020-03-19 07:57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石磊磊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上市公司股份质押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塔城国际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本次质押不涉及新的融资,具体事...

  

 

      证券代码:600338 证券简称:西藏珠峰 公告编号:2020-016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持股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目前,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塔城国际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塔城国际”)持有公司股份 365,999,528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3%。其累计质押(含冻结)股份 242,106,240 股(含本次质押的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66.15%,占公司总股本的 26.48%;其中,冻结股份 9,800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26.78%,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2%。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塔城国际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进行了补充质押,本次质押不涉及新的融资,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 是否 占其 占公 质押 股东 控股股 本次质押 是否为 补充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所持 司总 融资 名称 东 股数(股) 限售股 质押 起始日 到期日 股份 股本 资金 比例 比例 用途 2019年 2020年 中泰证 塔城 是 9,800,000 否 是 4 月 2 4 月 1 券股份 2.68% 1.07% 补充 国际 日 日 有限公 质押 司 合计 - 9,800,000 - - - - - 2.68% 1.07% - 2019 年 4 月 2 日,塔城国际将其所持 1440 万股公司股份质押予中泰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详见公司 2019 年 4 月 4 日的《关于控股股东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 到期购回及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后因公司 实施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 10 股送 4 股派 0.4 元),质押股份相应的调整 为 2016 万股;之后在 2019 年 11 月 9 日、2020 年 3 月 13 日,塔城国际又进行 了补充质押 310 万股及 120 万股;本次补充质押 980 万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塔城国际累计质押予中泰证券 3426 万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 9.36%,占公司 总股本的 3.75%。 2.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塔城国际及其一致行动人中国环球新技术进出口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环技”)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 累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 未质押股 名称 比例 质押数量 质押数量 比例 比例 份中限售 中冻结股份 份中限售 份中冻结 股份数量 数量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塔 城 365,999,528 40.03% 232,306,240 242,106,240 66.15% 26.48% - 98,000,000 - - 国际 中 环 55,403,480 6.06% - - - - 技 合计 421,403,008 46.09% 232,306,240 242,106,240 57.45% 26.48% 0 98,000,000 0 0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控股股东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 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及对应融资余额、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 排如下: 资金偿 股 未来半年到 占其 占公 未来一年到 占其所 占公司 还能力、 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期的质押股 所持 司总 对应融资 期的质押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对应融资 还款资 名 例 份数量 股份 股本 余额(元) 份数量 比例 比例 余额(元) 金来源 称 比例 比例 及具体 安排 塔 城 365,999,528 40.03% 34,260,000 9.36% 3.75% 141,000,000 174,260,000 47.61% 19.06% 141,000,000 见备注 国 际 备注:塔城国际财务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金。塔城国际在到期后将进行解质押赎回或补充质押、展期等方式,确保相关质押业务风险可控。 2.控股股东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 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塔城国际的本次补充质押对公司生产经营不产生影响; (2)塔城国际的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对公司控制权造成影响,对公司治理不产生影响。 (3)公司将密切关注本事项的进展,并按规定及时督促相关股东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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