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2-20 10:45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本协议的签订主要是为了顺利推进仙居农业及兰溪牧业的生猪养殖业务项目建设和统筹解决未来项目融资需求。
《电鳗快报》文/李笑笑
根据 2019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统股份”或“公司”)、仙居绿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居农业”)、兰溪华统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溪牧业”)及浙江省农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基金”)共同签订的《仙居农业之增资协议》、《兰溪牧业之增资协议》,以及为顺利推进仙居农业及兰溪牧业的生猪养殖业务项目建设和统筹解决未来项目融资需求,公司、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银金融”)及农业基金三方拟共同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2020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三方业务合作协议的议案》。截至2020年2月19日,公司与农业基金、浙银金融就《业务合作协议》相 关内容已经达成一致,但还尚未实际签订,公司将在该协议实际签订之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协议主要内容显示,甲方: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乙方:浙江省农业投资发展基金有限公司、丙方:浙江华统肉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本协议适用于丙方及其一个或者多个项目子公司新建、在建和改扩建的位于浙江省内的生猪养殖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丙方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下称“项目公司”)负责养殖场项目选定并取得相关批复、许可、资质以及建设阶段取得符合前述许可所应满足的各项前提条件的证明。
各方约定,乙方以增资方式入股项目公司,丙方应确保经乙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单个项目公司净资产不低于已实缴的注册资本。为确保单个项目公司完成增资后,乙方的持股比例不大于 50%,乙、丙方应同时向项目公司进行增资。
本协议的签订主要是为了推进《仙居农业之增资协议》、《兰溪牧业之增资协议》的实施,也是为了顺利推进仙居农业及兰溪牧业的生猪养殖业务项目建设和统筹解决未来项目融资需求,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根据《仙居农业之增资协议》及《兰溪牧业之增资协议》的约定,本次三方《业务合作协议》签订后,将会使《仙居农业之增资协议》及《兰溪牧业之增资协议》正式生效。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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