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印发通知要求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

2020-02-17 09:26 | 来源:新华社 | 作者:未知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针对当前养殖业存在饲料供不上、物资运不进、产品销不出、用工回不来等情况,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15日联合印发紧急通知,在做好新冠...

        新华社北京2月15日电 针对当前养殖业存在饲料供不上、物资运不进、产品销不出、用工回不来等情况,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交通运输部办公厅15日联合印发紧急通知,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基础上,明确一系列特别支持帮扶政策,推动养殖业立即复工复产。

        三部门印发的《关于解决当前实际困难 加快养殖业复工复产的紧急通知》明确,除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城市外,各地都要允许饲料和畜禽屠宰加工企业复工,不得设置审查核准等限制条件。优先保障相关企业的人员防护物资需求和水、电、气等供应。优先安排相关企业用工返程返岗,地方政府统一组织的返岗包车纳入疫情防控应急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范围。建立饲料原料供需调度机制,增加政策性玉米投放供应,适时调配投放库存稻谷、小麦等替代原料,加快豆粕等上游原料生产企业开工。

        通知提出,将饲料产品及玉米、豆粕等饲料原料、种畜禽、仔猪禽苗、水产苗种、出栏畜禽、生鲜乳、乳制品、鲜活水产品、冷鲜猪肉、转场蜜蜂等纳入生活必需品应急运输保障范围。尽快打通养殖业所需物资下乡和产品进城进厂的运输通道,不得拦截仔畜、雏禽及种畜禽、饲料原料及产品、畜禽水产品运输车辆。对一些县、乡、村封村封路、一概劝返等不恰当做法,要坚决予以纠正。

        通知要求,千方百计推进当前养殖业解困。帮助重点养殖场(户)和饲料企业、屠宰企业建立对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家禽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落实活禽交易市场分类管理,必要时地方政府要采取禽肉、禽蛋产品临时收储措施。“点对点”协调解决好建筑用工问题,加大建筑材料供应和保障力度,确保各地新建和改扩建生猪养殖项目尽快开工复工。严格履行生鲜乳购销合同,支持采取生鲜乳喷粉等应急措施。水产养殖要解决好对虾、罗非鱼、小龙虾等产品压塘严重问题,协调主产区和大中城市构建销售流通对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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