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股份控股股东股份解质及再质押 累计质押股份1.08亿元

2020-01-22 09:13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石磊磊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上市公司股份解质公司控股股东金鹰集团于2019年1月29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64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用于融资...

 

        证券代码:600232 股票简称:金鹰股份 编号:临2020-002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解质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共持有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177,173,4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58% ,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解质及再质押后,金鹰集团累计质押股份108,089,600 股,占持有股份数的 61.01%,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9.64%。

一、上市公司股份解质 公司控股股东金鹰集团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640 万股 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用于融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 2019-005 号公告。 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21 日接到金鹰集团关于解除此笔 1,640 万股质押,并 完成股份解质登记手续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股东名称 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解质股份 16,4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9.26%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4.50% 解质时间 2020 年 1 月 20 日 持股数量 177,173,451 持股比例 48.58%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92,730,000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52.34%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5.43% 本次解质股份已用于后续质押, 请见公司在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股份质 押情况的内容。

二、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金鹰集团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将持有的本公司 1,535.96 万股股票质押给华 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是否为限售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融 本次质押股 股(如是, 质押起 质押到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东名称 控股股 补充 质权人 资资金 数 注明限售类 始日 期日 比例 比例 东 质押 用途 型) (%) (%) 华夏银行 浙江金鹰 自身生 2020. 2021. 股份有限 集团有限 是 15,359,600 否 否 8.67 4.21 产经营 1.20 1.20 公司舟山 公司 等 分行 合计 \ 15,359,600 \ \ \ \ \ 8.67 4.21 \ 2、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 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本次质押前 本次质押后 所持 司总 已质押 已质押 未质押 未质押 股东 持股 持股数量 累计质押数 累计质押数 股份 股本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股份中 名称 比例 量 量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冻结股 限售股 冻结股 (%) (%)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份数量 浙江金鹰 集团有限 177,173,451 48.58 92,730,000 108,089,600 61.01 29.64 0 0 0 0 公司 合计 177,173,451 48.58 92,730,000 108,089,600 61.01 29.64 0 0 0 0

三、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公司控股股东金鹰集团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5,13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8.95%,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7%,对应融资余额为12,958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 10,808.96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1.59%,占公司总股本的 29.64%,对应融资余额为 28,000 万元。 金鹰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 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还款来源包括生产经营回款、下属公司分红、投资收益等。金鹰集团股权质押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金鹰集团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保证金、提前还款等。 2、金鹰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金鹰集团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2) 金鹰集团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造成影响,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对公司的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金鹰集团质押事项不涉及控股股东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根据公司股份质押情况以及控股股东质押风险情况持续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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