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26 09:42 | 来源:上海证券报 |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百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忠义、蔡晶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宇共持有公司股份1.63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1%。
在股份尚处于限售期,且多数股份尚处于质押状态的情况下,百洋股份实控人却“心急”谋求转让控制权。对此,深交所紧急下发关注函。
据百洋股份公告,12月23日收到通知,公司控股股东孙忠义、蔡晶与青岛国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称青岛国信金控)签署了《股权转让框架协议》,孙忠义、蔡晶拟向青岛国信金控转让其所持有的百洋股份29.99%的股份。本次交易完成后,受让方青岛国信金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
此前,百洋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忠义、蔡晶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宇共持有公司股份1.63亿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1%。
据披露,青岛国信金控是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青岛国信集团)的全资子公司,作为青岛国信集团金融板块的载体,资产管理规模约500亿元。
而青岛国信集团是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青岛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截至2018年底,青岛国信集团资产总额约640亿元,青岛国信集团以9家核心一级子公司为支撑,构建形成了综合金融、城市功能开发、城市运营服务三大主业板块和海洋产业、城市信息产业两大拓展板块的“3+2”业务架构。
对此,深交所下发关注函,要求百洋股份结合青岛国信金控的股权结构及一致行动安排,说明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及本次股权转让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与目前进展情况。
孙忠义、蔡晶本次转让股份显得颇为“猴急”。根据现行有效的关于上市公司股票减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要求,标的股份过户在2020年3月20日后方可实施。
正因为此,双方在框架协议中约定,双方应不晚于标的股份解除质押及限售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孙忠义、蔡晶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或者双方协商确定的其他方式将标的股份转让给受让方。
对此,关注函提出,根据公告,孙忠义认购百洋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承诺事项、孙忠义与蔡晶作为董事的其他承诺事项尚在履行中。关注函要求对孙忠义与蔡晶关于股份锁定的相关承诺进行全面核查,并结合本次拟转让股权的股份来源,说明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并要求律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股份质押是阻拦百洋股份本次控制权转让的一座“大山”。12月中旬公告显示,孙忠义、蔡晶及其一致行动人孙宇持有的百洋股份26.08%股份处于质押状态,未质押股份仅为15%左右。
该公告还披露,百洋股份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58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8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42%,对应融资余额3000万元。未来半年到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935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57.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65%,对应融资余额2.1亿元。
深交所对股份质押问题进行了关注,要求相关方补充说明孙忠义与蔡晶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及其他权利受限情况,本次股权转让是否已取得质权人同意、是否存在实质性障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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