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7亿元巨额诉讼来袭 厦门信达俩月已涉6起官司

2019-11-28 10:00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曹伟明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原告请求厦门信达归还债权转让款2.85亿元并承担利息等损失1.62亿元。

        《电鳗快报》文/曹伟明

        11月27日晚间,厦门信达(000701)披露一则诉讼事项公告,因为担保被起诉,涉诉金额合计高达4.47亿元,这与此前该公司涉及的多项区区千万元、几千万元级别的诉讼,简直就是惊天巨雷。

        原告请求厦门信达归还债权转让款2.85亿元并承担利息等损失1.62亿元。

        厦门信达称收到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上海铭豪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铭豪”)起诉公司及第三人多伦绿满家生态养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伦绿满家”)。

        根据披露,自2013年起,厦门信达与多伦绿满家相继订立《肉牛购销合同》。内蒙古瑞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达实业”)以其合法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多伦绿满家履行合同提供最高额人民币34000万元的抵押担保,并办理了《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2016年9月26日,厦门信达与上海铭豪、多伦绿满家协商后,签订《债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将对多伦绿满家享有的34369.16万元及应收取的利息损失之债权(以下简称“标的债权”),以28500万元转让给上海铭豪。

        协议签订后,厦门信达将全部标的债权文件交付上海铭豪,并向提供土地抵押的瑞达实业送达了《债权转让告知书》;上海铭豪则付清全部债权转让款项。此后,上海铭豪因向多伦绿满家追讨债权无果,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发现上述他项权利证书存疑,遂以案件涉嫌经济犯罪,宜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为由裁定驳回上海铭豪起诉。后第三人多伦绿满家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该事项经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后,维持原裁定。

        上海铭豪认为,事实情况与《债权转让协议》中公司承诺保证的内容不符,致使其受让债权的目的不能实现,故向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及第三人多伦绿满家。上海铭豪的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厦门信达立即归还债权转让款28500万元,赔偿利息损失10073.05万元(暂计),赔偿其他损失6136.66万元。

        该案件尚未确定开庭时间。但厦门信达的诉讼已经如乱跳的虱子。相关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2019年7月,厦门信达的子公司深圳市安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诉中国交通信息中心有限公司、南江县交通运输局建设工程纠纷,涉案金额1334.03万元。

        2019年8月,马金忠诉厦门信达子公司深圳市安尼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李俊居间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157.00万元。

        2019年8月,厦门信达诉天津秦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835.20万元,已申请财产保全。2019年11月,厦门信达与天津秦海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法院已出具《民事调解书》。

        2019年10月,厦门信达诉上海钱励金属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六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3340.38万元,已申请财产保全。

        2019年10月,厦门信达子公司福建信达福晟供应链有限公司分别诉福州均源和贸易有限公司、福州福之家贸易有限公司、福州旭浩贸易有限公司、福州万顺景贸易有限公司、福州九天七星建材有限公司及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合计涉案金额5143万元,均已申请财产保全。

        2019年10月,厦门航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诉厦门信达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5943.12万元。

        2019年11月,厦门信达的子公司福建信达福晟供应链有限公司分别诉福州盛港贸易有限公司、福建联谊建材有限公司及福建福晟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合计涉案金额2031.92万元,均已申请财产保全。

        2019年11月,厦门信达诉郭永平、李白鹭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1116.09万元。

        除上述8起较大额诉讼、仲裁案件外,厦门信达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5月18日诉讼公告后,新增其他小额诉讼5937.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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