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信托项目从违约曝光到成功兑付 24小时内发生了什么?

2019-10-30 11:28 | 来源:证券时报 | 作者:未知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渤海信托南京新城项目基本信息为,南京新城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规模1亿元,期限1.5年,融资人为南京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担保方为上市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10月25日,渤海信托南京新城项目的投资者们经历了过山车般的24小时。

        据信托百佬汇记者了解,就在渤海信托南京新城项目违约的消息正大量发酵时,突然以融资方火速兑付戛然而止。这戏剧性的24小时中发生了什么,值得复盘。

项目坐实违约

        渤海信托南京新城项目基本信息为,南京新城3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南京新城项目”)规模1亿元,期限1.5年,融资人为南京新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新城”),担保方为上市公司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股份”)。

        10月25日,一则渤海信托于10月22日发布的临时信息披露函在市场上大量传播,受到广泛关注的原因是,南京新城项目违约了,9560万信托贷款尚未偿还。上述临时信息披露函显示,受宏观政策影响,南京新城与泰达股份融资渠道收窄,同时南京新城重要子公司扬州泰达发展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泰达发展”)的大量扬州广陵区政府款项未回收,导致借款人及保证人出现流动性困难。根据信息披露函,项目发生违约的主要原因:一是宏观政策影响融资渠道受限;二是借款人资金来源之一的子公司存在大量政府应收账款未回收的情况。此外,渤海信托披露了公司在信托贷款到期前后采取的具体举措,包括已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区政府紧急回应

        由于渤海信托的临时信息披露函,将大量扬州广陵区政府款项未回收列为项目违约的因素之一,当事人扬州广陵区政府很快发布声明函进行澄清。具体来看,扬州广陵区政府传达了三方面信息。一是渤海信托临时信息披露函已对扬州市广陵区投资及融资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二是渤海信托在发布临时信息披露函之前未与广陵区政府及扬州泰达发展进行核实,造成信息与事实不符;三是南京新城项目融资人及担保方与广陵区政府没有任何关系。

融资方火速兑付

        项目发生违约,项目交易多方相互推诿的情况常有发生,正当南京新城项目违约的消息在市场大量发酵时,渤海信托又一则公告将该事件推向高潮——南京新城还钱了。10月25日,渤海信托公告称,“经各方友好协商,本信托计划项下借款人南京新城已于今日按照信托贷款合同约定条款归还到期贷款本金。”

        实际上,早在10月11日,因南京新城项目融资方与担保方征信记录异常后追加担保未果后,渤海信托就已宣布信托计划提前结束。10月22日,渤海信托已完成对南京新城及泰达股份的起诉,即便法院已开始受理,南京新城也并未还款。事件的转折发生在10月25日,确切地说,得益于渤海信托临时信息披露函的曝光。不少业内人士表示,在融资渠道收紧的当下,这份临时信息披露函直指违约成因,令交易对手压力陡增,对融资方再融资形成压力。南京新城投资者历经过山车般的24小时,令人欣喜的是,项目最终得以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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