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30 03:24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目前200余单慈善信托中,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占比约为八成。但近段时间以来,“信托公司+公益组织”作为共同受托人的“双受托人”模式逐渐浮出水面,并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认可。
自2016年9月《慈善法》实施以来,慈善信托逐步成为“金融+慈善”一种新的实践方式。慈善中国官网数据显示,截至今年9月29日,全国共有220单慈善信托备案,财产总规模达到23.21亿元,其中9月备案的慈善信托有8单,较8月出现明显增加。随着9月26日云南省首单采用“双受托人”模式的慈善信托完成备案,全国完成慈善信托备案的省市已经达到23个。
慈善信托增长快
《慈善法》专设“慈善信托”一章,为慈善信托的开展设立了政策便利,被业界认为是慈善信托发展的重要起点。中诚信托日前发布的《2019年度慈善信托研究报告》显示,《慈善法》实施3年以来,慈善信托数量持续增长,慈善信托诞生第一年,全国共备案42单慈善信托;第二年为59单,同比增长40%;第三年为108单,同比增长83%,增速显著。
分析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虽然慈善信托是信托公司在监管评级中的加分项,但公益性质让其盈利空间狭小。另外,慈善信托不属慈善捐赠,难以享受税收优惠,都是其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受托模式有创新
根据记者观察,目前200余单慈善信托中,信托公司作为单一受托人的慈善信托占比约为八成。但近段时间以来,“信托公司+公益组织”作为共同受托人的“双受托人”模式逐渐浮出水面,并受到越来越多业内人士的认可。
9月26日完成备案的云南首单慈善信托“扬梦助学慈善信托”就采用了“双受托人”模式,由云南信托和云南省青少年基金会共同担任受托人。
云南信托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一模式有利于慈善捐赠的企业和个人获得税收优惠,提升慈善项目的可持久性。云南信托董事长甘煜表示,慈善借力信托优势,有利于公益财产的保值增值和对公益财产的多方位监管,对未来各类社会公益力量的具体实践起到积极示范效应。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项目也实现了“产品设计”上的创新,以“扶智”助力教育精准扶贫。不同于以往教育慈善项目捐助“硬件设施”,该项目募集资金用于引入“新型教育模式”,即成都七中的“远程直播教学”模式,帮扶云南贫困学校培养人才。
用益信托网指出,共同受托人模式在慈善资金管理、慈善活动支出等方面可以实现灵活安排,一定程度上可以实现慈善组织委托金融机构投资理财的目的,值得进一步探索和推广。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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