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9-18 12:00 | 来源:览富财经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9月18日,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证券代码:00265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卓越)因涉嫌信息...
9月18日,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证券代码:002650)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湖南卓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分别罚款40万元。
加加食品及湖南卓越主要涉及三方面的违规,包括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未按规定披露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情况以及未及时披露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情况。
经查明,2018年2月9日、2月11日,因迫于外部债务压力,加加食品、湖南卓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杨振指示加加食品财务人员将加加食品2400万元转给其指定的自然人刘某渝,将3000万元转给加加食品控股股东湖南卓越控制的湖南派仔食品有限公司。
公告显示,上述两笔转账金额合计5400万元,占公司2017年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2.62%,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审议,在事项发生时,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时披露,截至2018年5月28日前述资金占用已全部归还。
2017年3月7日至2018年1月30日,为向外部保理等机构融资或帮助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质押,杨振指使加加食品财务人员收集公司出纳保管的银行U盾、密码,公司财务副总监保管的复核U盾、密码,交给湖南卓越财务总监蔡某珍,由蔡某珍指使湖南卓越会计周某铭使用加加食品的银行U盾、密码,通过网上银行向关联方宁夏可可美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玉蜜淀粉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合计金额69880万元,向杨振指定的深圳市农耕世纪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2000万元,公司副董事长扬子江知悉,参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上述向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淀粉开具的合计698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中,有3000万元汇票被宁夏可可美转回加加食品,未实际使用;有66880万元汇票由杨振指使蔡某珍让宁夏可可美、宁夏玉蜜淀粉财务人员向外部保理等机构背书贴现或用于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质押,其中,63880万元汇票被贴现,贴现金额合计59741.22万元,最终均被湖南卓越或杨振使用,3000万元汇票被用于为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质押。上述农耕世纪开具的200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被用于湖南卓越向农耕世纪借款2000万元提供质押。上述合计开具71880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的关联交易事项,占公司2017年经审计净资产的34.91%。,该交易并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时披露,截至2018年9月28日,前述商业承兑汇票已全部结清。
2017年11月,杨振未经加加食品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审议,私自使用加加食品的公章、以加加食品的名义为湖南卓越对外借款提供担保,合计金额29500万元,并且,在事项发生后未通过临时公告予以及时披露。截至2018年9月28日,前述违规担保已全部解除。
湖南证监局认为,加加食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并拟决定对加加食品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湖南卓越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40万元,对杨振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万元。
据了解, 加加食品创立于1996年,并于2012年1月登陆A股资本市场,被誉为“中国酱油第一股”,旗下产品除了“加加酱油”外,还有食醋、鸡精、味精和伴餐食品和食用植物油等。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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