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能源为子公司水木源华提供反担保 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

2019-06-30 09:15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石磊磊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担保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受信人: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反担保人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智慧能源 编号:临2019-095 债券代码:136317 债券简称:15智慧01 债券代码:136441 债券简称:15智慧02 债券代码:143016 债券简称:17智慧01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创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本次担保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首创担保给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木源华”)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公司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水木源华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崇文支行”)申请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授信使用条件为中国银行崇文支行指定首创担保为该项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并由公司为首创担保提供反担保。 2019年6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因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反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00,230.8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长安兴融中心4号楼3层03B-03G 法定代表人:黄自权 经营范围:融资性担保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债券担保及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投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首创担保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指标 2018年12月31日 2019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179,716,997.87 5,217,747,264.22 负债总额 1,865,046,861.74 1,874,407,756.63 净资产 3,309,886,559.98 3,338,562,990.09 2018年度 2019年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66,215,005.34 89,163,767.88 净利润 118,605,002.66 10,858,205.34 为首创担保提供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首创担保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人: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受信人: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 反担保人: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授信人(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崇文支行 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 保证期间:担保人根据与债权人签订的《保证合同》而向债权人代偿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首创担保提供反担保是为了满足中国银行崇文支行的授信使用条件,同时本次申请融资是为了满足水木源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水木源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管控权;水木源华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其反担保对象首创担保经营情况稳定。本次反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反担保有助于满足水木源华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人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反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六、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或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担保总额为494,806.12万元(不含本次担保额),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1.88%,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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