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行业迎“穿透式”监管 剑指药价虚高看病贵

2019-06-06 11:17 | 来源:经济参考报 | 作者:梁倩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此次检查工作财政部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北京、吉林、上海、江苏等14地监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于2019年6月至7月开展检查。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财政部将组织部分监管局和各地财政部门开展医药行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通过对医药销售环节开展“穿透式”监管,对医药企业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开展大检查。剖析药品从生产到销售各个环节的成本利润构成,揭示药价形成机制,为综合治理药价虚高、解决人民群众“看病贵”问题提供一手资料。

        据了解,此次检查工作财政部会同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组织北京、吉林、上海、江苏等14地监管局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于2019年6月至7月开展检查。此次稽查检查对象则是此前随机抽取的77家企业,包括赛诺菲、长白山、复星医药、恒瑞医药、上海医药、步长制药、华润三九医药、天士力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检查对象除上述药企外,还将延伸至关联方企业和相关销售、代理、广告、咨询等机构,必要时将对医疗机构、发票开具单位等部门进行检查。

        有关人士透露,此次检查的目的是核实医药行业费用、成本、收入等多方面的真实性。例如一些销售费用是否真实发生并有充分依据,是否存在从同一机构大量取得发票,会议等费用是否真实。采购原料时,有无存在通过空转发票等方式抬高采购成本,或制造费用分摊时蓄意抬高生产成本的现象。检查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药品空转等现象。

        此外,检查还将对是否存在按照采购药品数量给医疗机构或个人返点,对医疗机构将会议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用等转嫁药企,通过专家咨询费、研发费、宣传费等方式给予回扣重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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