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收到3.09亿元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 长沙银行起诉渤海国际

2019-05-24 07:46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石磊磊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案件事实本行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bitc2017(or)-1785号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受让本行的信托受益权,并于2019年3月11日向本行足额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

 

证券代码:601577 证券简称:长沙银行 编号:2019-022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已立案未开庭;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的金额: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308,771,486.11元、违约金9,726,301.81元以及诉讼费;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本案对本行利润尚未发生实质性影响,本行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2019年5月22日,本行收到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案件受理通知书,案由为合同纠纷,诉讼各方当事人为: 原告: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实 本行与被告签订了编号为bitc2017(or)-1785号的《信托受益权转让合同》(以下简称“转让合同”),合同约定被告应受让本行的 信托受益权,并于2019年3月11日向本行足额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2019年3月11日,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支付转让价款的义务,已经构成违约。截至2019年3月11日,被告应支付的转让价款为308,771,486.11元,截至2019年5月13日违约金共计9,726,301.81元。 因被告持续违约,本行于2019年5月15日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被告,并于2019年5月22日收到了案件受理通知书。

(三)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本行支付信托受益权转让价款人民币308,771,486.11元(转让价款暂计算至2019年3月11日,最终转让价款依据《转让合同》的约定计算:转让价款=初始信托本金+信托本金余额×6.5%×本行实际持有信托受益权天数÷360-本行已获分配的信托利益); 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本行支付违约金人民币9,726,301.81元(违约金自2019年3月11日起暂计算至2019年5月13日,此后的违约金每日按照应付未付转让价款总额的0.05%计算至全部转让价款付清之日止); 3、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诉讼判决、裁定情况或仲裁裁决情况 该案件目前一审尚未开庭。

三、本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本案对本行利润尚未发生实质性影响,本行将根据案件审理情况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4日

电鳗快报


1.本站遵循行业规范,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2.本站的原创文章,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3.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

相关新闻

信息产业部备案/许可证编号: 京ICP备17002173号-2  电鳗快报2013-2020 www.dmkb.net

  

电话咨询

关于电鳗快报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