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5-13 09:58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越权代表新盛投资在兰州黄河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公司和杨世江先生提起民事诉讼。
《电鳗快报(原号外财经)》文 /吴彦翰
5月13日,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兰州黄河”)发布公告称,公司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以公司控股股东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及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杨世江先生越权代表新盛投资在兰州黄河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表决为由,向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对公司和杨世江先生提起民事诉讼。 公司于2019年5月10日收到兰州市七里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湖南昱成《民事起诉状》。
原告: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谭岳鑫,该公司执行董事。
被告: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杨世江。
第三人: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杨世江,该公司董事长。 案由:公司决议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确认杨世江代表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在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行为无效。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撤销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作出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从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股份中扣除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的表决股份后重新计算2018年度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实际表决结果并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 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公告显示此次的诉讼对公司,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预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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