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反对要么弃权 金洲慈航3名独董“用脚投票”

2019-05-07 10:02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孟凡军 | [要闻]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议案投票弃权。根据公司年报披露,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

    5月5日晚,金洲慈航披露了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三名独立董事对此前召开的董事会议数项提案出具了反对或弃权意见。

    4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当日会议共有包括《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16项议案需要与会董事审议。在会议上,纪长钦、胡凤滨、夏斌三名独立董事对多项议案投了反对或弃权票,并于5月5日晚发布了相关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报告。

    在16项议案中,三名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的事项不多,仅包括2019年度预计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及提供担保、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购买金融机构发售的低风险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等议案。

    三名独董一致反对的议案是《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作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进行审计后,对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三名独董对此议案投反对票的原因分别是:夏斌认为,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纪长钦认为因内控被出具保留意见,自我评价不详; 胡凤斌则认为内控不严格。由此可以看出,三名独董均认为公司2018年度在内部控制上存在问题。

    其次,三位独董共同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投票弃权。根据公司年报披露,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意见。三位独董对董事会关于此事项的专项说明议案均投弃权票。独董夏斌认为,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与管理层的说明有一定出入,基于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判断;独董纪长钦认为,会计师出具非标意见,对相关事项信息了解不够。

    令三位独董均发表否定意见的议案还包括《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议案称,公司董事会审查了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相关情况后,决定续聘其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对此,纪长钦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从未与独董沟通,会计师事务所不尽职;胡凤斌同样认为会计师事务所未尽职,二人均投了反对票。独董夏斌则投弃权票,认为此议案应暂缓表决。

    此外,个别独董对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8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9.27亿元等事项投了弃权票。

    资料显示,纪长钦、胡凤滨均为律师,已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多年;夏斌为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三名独董之外,公司另外一名董事、副总经理汪洋也对多项议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例如,汪洋对《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议案投弃权票,理由是总经理何玉水在被任命后一直无法正常履职,因此不发表意见;而对于《2019年度预计公司综合授信总额及提供担保的议案》,汪洋则投了反对票,认为2019年公司不为控股子公司丰汇租赁提供担保,将影响后者的存续债务正常运行。

    江海证券一位分析师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设立独董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股东利益一致,保护大众投资者的利益。近年来,独董制度也在逐步完善。但尽管如此,在当前中国的证券市场中,独董对于董事会的议案大面积出具否定意见的情况并不多见。这种情况的出现,只能说明独董认为相关议案确实存在很大的问题,从而有必要履行独董职责,发表公平、公正的独立意见。

    记者就上述相关事宜致函公司邮箱,但一直未收到回复。

(编辑 才山丹 策划 孟凡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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