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管趋严的大背景下,处罚力度不断加大。据北京商报记者最新统计,2018年以来,北京地区保险机构已收到31张罚单,罚单数量接近2017年的3倍,处罚金额为539万元,同比增长140%。
从统计数据来看,原北京保监局在2018年已下发31张罚单,包括保险公司8家、保险经纪公司4家、保险代理公司7家、保险销售公司2家,另有公估公司6家、银行3家。2017年原北京保监局开出罚单仅11张,罚款共计225万元。
其中,31家受罚的保险机构中就有13家是保险中介机构,对此,资深保险经纪人李玉表示,从这些处罚通知看,至少说明原北京保监局在重点关注中介机构从业规范性,并且北京的保险中介业务对全国来说具备示范性作用,这样的处罚力度想必也会引起全国保险中介机构对于从业人员自身业务品质问题的关注。
从处罚金额来看,以下3家被罚数额最高。合众人寿北京分公司因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产品说明会录音录像资料且逾期不改正、欺骗投保人的问题,公司及个人共计被罚68万元;阳光保险代理公司因存在编制并提供虚假劳务费清单套取费用等问题,公司及个人共计被罚60万元;中国人寿(21.450, 0.04, 0.19%)北京分公司因欺骗投保人,公司及个人共计被罚53万元。
从受罚原因看,因欺骗投保人受罚的有11家;因业务管理方面受罚的有12家;涉及人员问题的有6家;给予额外利益的有3家;其他原因的有7家,如存在未按规定报告驻所变更事项、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设立事项、未按规定提取责任准备金问题等。
其中因欺骗投保人收到罚单的保险机构较多,还有一家被处罚的原因是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对此,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李青武表示,保险机构欺骗投保人的原因有多方面,其根本原因是保费规模仍是我国保险公司管理人员岗位晋升、薪酬待遇、各种奖项的首要考核指标,在保险需求不足的情形下,为了增加保费规模,保险公司、保险中介等市场主体的工作人员难免会夸大保险收益,误导投保人投保决策。其次,保险营销人员说明义务履行能力、保单条款的复杂性、投保人识别保险承保范围与分红状况的能力较弱、有些投保人对保险保障存在非理性预期,这些也助长了误导投保行为。
李青武认为,为解决欺骗投保人的问题,银行保险监管机构可创新保险考核机制,由现行的保费规模考核转向盈利水平考核,这将促进中国保险业由粗放式发展转向内涵式、专业技术型发展,从而更有效、更主动应对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引发的挑战。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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