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1-02 08:24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10月23日,星星科技(3070,003,099%)发布公告称,公司实际控制人及管理层已完成对半年前员工增持倡议的承诺。
在倡议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大股东和高管却陆续减持手中股票。
wind显示,星星科技在2018年5月份以来,多名公司大股东、董事以及高管陆续减持手中所持股份,欲减持的股份合计约占公司总股份的4.24%。
股东高管轮番减持 董事长将所持流通股“清仓”
5月16日,星星科技发布高管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显示,公司财务经理陈美芬、公司副总经理兼董秘李伟敏、公司副总经理黄顺昌、张文铎分别减持手中所持的全部可流通股。
资料显示,上述四名高管均持有52.5万股,各占总股本的0.0539%;均持有可流通股13.1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5%,占各自持有总股本的25%。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下称“深交所减持细则”),上市公司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在确定的任期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总股本的25%。
也就是说,星星科技四名高管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拟将其持有的可流通的股票全部减持。减持方式是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原因都是偿还因认购股票所借的银行贷款及利息。
8月份,上市公司连续发布两则减持公告,减持股东分别是公司副董事长毛肖林、大股东NEW POPULAR及其一致行动人TYCOON POWER及公司董事长王先玉。
其中,毛肖林持有公司股份8203.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8%;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2018年9月5日至2019年3月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1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5%。
值得一提的是,毛肖林持有高管锁定股6487.96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15.65万股。本次减持股份占其所持无限售流通股的87.43%。
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NEW POPULAR及其一致行动人TYCOON POWER合计持有公司8.87%的股份,本次拟减不超过1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拟采取集中竞价的减持方式,减持期间为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
而公司董事长王先玉持有2530.37万股公司股票,因个人资金需求,拟在2018年9月19日至2019年3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所持不超过630万股股份。
但根据公司9月28日公告,王先玉已于9月19日、9月20日和9月26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将632.59万股股票悉数减持完毕。也就是说,董事长将可流通股“清仓减持”。
Wind显示,截至11月1日,星星科技的收盘价为3.07元/股,较2018年最高股价6.51元/股已下跌5成多。
高管因同业竞争收监管函
10月22日,星星科技收到深交所创业板管理部的监管函。监管函显示,公司副总经理黄顺昌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于2016年5月通过实际控制的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得润投资”)持有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元生智汇”)39.2%的股权。元生智汇的主营业务之一为手机玻璃镜片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与星星科技主营业务相同。
直至2017年5月,黄顺昌才将德润投资及所持元生智汇的股权全部转让。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认为,黄顺昌违反了《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该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七条规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
新浪财经发现《公司法》也有类似规定。现行《公司法》第148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中的第五款为“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文/钟闻)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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