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阜阳市中心支行开出了一张针对招商证券(12.74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的罚单,究其原因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于是对该营业部处以20万元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有6家券商收到了8张反洗钱罚单。另外,加上本次受罚,招商证券今年来已经是第二次被罚。
招商证券旗下营业部被罚
据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网站披露,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3月31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六章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处以20万元人民币罚款,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查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规定: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建立客户身份识别制度。即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或者为客户提供规定金额以上的现金汇款、现钞兑换、票据兑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务时,应当要求客户出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进行核对并登记。
此外,第三十二条规定:金融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派出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其中,第一款就为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
8张罚单合计罚款320万
其实,这已是本月来第二家券商收到反洗钱罚单了。就在本月初,银河证券发布公告表示因“反洗钱”被罚100万元。另外,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今年以来,券商共收到至少8张反洗钱罚单,包含6大券商,分别是国元证券(6.810, 0.00, 0.00%)、华安证券(5.450, 0.00, 0.00%)、华泰证券(14.570, 0.00, 0.00%)、招商证券、第一创业(5.980, 0.00, 0.00%)和银河证券,其中华泰证券和招商证券均被罚了两次。
这8张罚单合计(公司+个人)被罚近320万元,其中银河证券被罚最为严厉,被罚金额高达100万元,其次是华泰证券浙江分公司,该公司被罚45万元,对三名相关责任人处以4万元罚款。
《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中明确表示,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等级划分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保存制度、保密制度、宣传培训制度等。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上述券商违法行为类型基本包括两种,一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二是未按照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就如本次招商证券阜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被罚就是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前,应根据‘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加强对于客户的初次身份识别措施,如对于个人客户,应核实客户姓名、职业、身份证件号码、职业及地址等信息;对于非自然人客户,应了解客户的证件信息、交易性质和交易目的、股权结构或控制权结构、实际控制人及受益所有人等信息。”沪上一家券商合规人员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同时,还要做好客户风险等级划分工作,根据不同类型的客户设置相应的指标分数,比如资产、年龄、国籍地区等,根据累计分数可划分为诸如低风险、中风险、高风险等类别,对于高风险客户应作为重点关注对象。”,上述合规人员继续说道。
此外,他还表示,业务存续期间,应加强对于客户的持续识别和重新识别。如风险等级为高风险的客户,应每半年进行一次等级复评工作;对于身份证件过期的客户,应及时通知客户更新,并对于已过有效期未及时更新的客户采取限制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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