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4-20 01:31 | 来源:未知 | | [产业]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4月1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洋河股份(111300,162,148%)员工钟龙诈骗案的一审判决书。
据介绍,钟龙在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上班期间,谎称自己认识公司领导,可以帮助该公司临时工转正,骗取被害人张某1、薛某1等11人现金人民币253000元。
资料显示,钟龙,男,1989年5月14日出生于江苏省泗阳县,汉族,初中文化,工人,住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户籍地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因涉嫌犯诈骗罪,于2017年9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3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宿迁市看守所。
法院最终做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钟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二、被告人钟龙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253000元,返还相应被害人。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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