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科技的驱动下,网约车近几年得到了快速发展,也让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实现融合发展的问题变得更加迫切。据《南方日报》报道,去年11月起,广东惠州部分出租车企业与滴滴出行合作,推动巡游出租车转型升级,探索出了一套较成熟的出租车网约车融合发展模式。统计数据显示,通过这种融合发展模式,惠州出租车司机的收入增加了约20%,也带动了该行业服务的规范化。
在当前新旧业态共存的时代,融合发展早已成为热词,在出租车领域,传统巡游出租车与网约车融合发展也是大势所趋。2016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坚持问题导向,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转型升级,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推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但现实中,各地在这方面的探索并不充分,惠州的实践可以说树立了一个范本:滴滴平台通过打造“出租车司机收入提升计划”,报名参加该计划并通过筛选的司机作为“优选出租车”,可以同时接出租车和快车两种订单。
从目前的效果看,这种模式形成了“一石三鸟”的多赢局面:对出租车司机而言,线下接单和线上接单两不误,空车率有效降低,收入增长了20%。对乘客而言,在不影响线下打车的前提下,线上车辆供应更加充足,出行效率更有保障。对出租车公司而言,加入滴滴平台的出租车,引入了网约车行业通行的“服务分”评价体系,司机的服务与收入挂钩,有助于解决过去对出租车服务“监管难”的问题。这种融合发展模式,有助于以较低成本实现出租车行业改革红利最大化。
早在网约车诞生之时,就有业内专家认为,传统巡游车应当借鉴网约车在信息交互、经营模式上的优势,以与网约车融合发展作为改革的方向。一些地方探索设计新的出租车管理模式,但对网约车运营模式关注和借鉴不多,没有考虑借助网约车的平台和技术优势,实现传统巡游出租车优化改造,囿于种种观念和管理上的掣肘,探索出租车和网约车融合改革的地方并不多见。现在,惠州模式的初步成功,为推进出租车网约车融合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启示——只要开放观念,最低成本的多赢改革路径是存在的。
网约车在技术和模式上释放出的创新红利,理当不应止于网约车行业本身,而应该惠及整个出租车行业。这一点在相关顶层设计中是得到认可的。国务院办公厅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传统巡游出租车和网约车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就是要求不能把两种业态对立起来,也不能一边发展网约车,一边无视传统巡游出租车的困境,更不能通过打压网约车来“保护”传统巡游出租车,而是要统筹兼顾、“取长补短”,助推两种业态进行实质性融合发展。
很多时候,只有消除传统的观念阻力,才能打开改革的突破口。出租车行业改革要取得成功,重点就是要增强消费者的获得感,合理化司机负担,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出租车网约车融合发展的惠州模式,形成了一种多方受益且不损害既有利益格局、不额外增加成本的“帕累托最优”效应,其成功经验当为更多地方借鉴。
惠州模式以实际效果再次说明,网约车并非传统巡游出租车的敌人,而是整个行业的一条“鲶鱼”。只要善于解放思想、抓住机会、改善环境、依法监管,网约车就能为出租车行业植入更符合市场规律、更满足市场需求的优良基因,反哺整个行业的优化升级和健康发展。出租车行业改革不能错失这样的契机。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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