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券商暂停小股票质押业务 行业叫停微融资倒计时

2018-02-03 10:03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一如当初上上下下都在备战适当性,证券全行业又在备战一件大事。
 

   一如当初上上下下都在备战适当性,证券全行业又在备战一件大事。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目前各大券商的合规负责人都不约而同地忙一件事,那就是“反洗钱”。每到证券营业部或到银行网点办理临柜业务,我们经常会看到高高悬起的“反洗钱”横幅,那么,这一次让券商如此紧张、如此兴师动众准备的反洗钱与以往有何不同?到底有多严厉?又会给券商、给客户带来哪些影响?
 
  “最近我们都在忙备战反洗钱与反恐怖融资,工作量大,还有不少难点。”多家券商的合规负责人都向券商中国记者表达了这一忧虑。
 
  事实上,今年1月,已有券商接到了央行的罚单。
 
  先从两份文件说起
 
  对券商当前要紧张备战的反洗钱,大背景是什么?2018年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将要进行的现场“互评”,对国内来说,上至央行需做整体准备,下至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都在备战。
 
  要重点提到的还有两份文件:
 
  一是《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即“3号令”,二是《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即“235号文”,前者取消了法定标准,要求金融机构自定义可疑交易监测标准,后者对金融机构识别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券商最忌惮的是什么?威力源自“双罚”机制,即如果存在问题,要同时处罚单位和个人,而且处罚级别都比较高。若检查的是券商总部,会处罚分管高管;若查的是分支机构,会处罚分支机构负责人。
 
  给投资者会带来的影响有哪些呢?如果你的姓名与反洗钱重点监测的敏感人员相同或接近,可能会被拒绝开户;如果身份证信息过期,还没有更新,你可能会被限制交易;如果你被反洗钱监测系统筛查出来,那么可能需要进一步补充说明身份及资金来源……
 
  据了解,国信、招商证券(19.310, -0.15, -0.77%)等都早在“3号令”之前就采购了国际上较为权威的道琼斯数据库,最大化地发现可疑客户,避免黑名单人员进入金融体系。
 
  细说FATF国际互评
 
  券商中国记者获悉,国际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预计将在2018年年中进行现场“互评”,上至中国人民银行需做整体准备,下至金融机构各营业网点都在备战,包括银行、券商、保险等,其中券商被要求严格落实“3号令”等法规。
 
  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是国际社会专门致力于控制洗钱的国际组织,成立于1989年的西方七国首脑会议,创始国包括西方七国(G7)和欧洲联盟欧洲委员会的15个国家。
 
  2011年,我国成为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正式成员。FATF不定期对其成员提供一个在执行反洗钱/反恐怖融资的评估(以下简称“互评”),给出互评建议,促进成员在反洗钱/反恐怖融资方面更好更快的发展。
 
  央行反洗钱最重要的文件之一《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3号令)于2016年底颁布,2017年7月1日实施。目前券商已完成了制度建设、可疑交易监测标准的建立和开发、接续报告功能开发、黑名单数据库的采购上线以及培训等各项工作。
 
  自定义可疑交易监测标准成难点
 
  值得注意的是,3号令取消了法定标准,要求金融机构自定义可疑交易监测标准。不少券商反映,这成了目前工作中的难点。
 
  南方一家大型券商合规相关负责人向券商中国记者介绍,证券公司需要根据证券行业的特点以及自身公司业务的情况,自建一套可疑交易监测标准,并对标准的有效性负责,这对公司的分析和开发能力均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此外,关于接续报告的规定,即每3个月均需对以前已经上报过的可疑交易报告进行再分析和上报,较大地提高了持续监控的要求。
 
  华南地区某中大型券商合规人士也表示,反洗钱监测系统的参数设置方面,3号令允许机构在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自主监测标准,但目前仍然缺乏有效合规的评估意见和操作指引,各家只能自行摸索,但参数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很难把握。
 
  “为了符合央行反洗钱的标准,我们公司对于可疑交易的参数设置得很严格。比如,客户略有一些频繁交易的行为,系统就会跳出警示,我们就要去对客户身份进行识别,识别过程还要留痕,证明该客户是没有问题的。这很是增加了我们的工作量。” 上述华南地区券商合规人士表示。
 
  另一家南方某大型券商的合规人士告诉记者,由于义务机构需自定义可以交易检测标准,该公司设定的需要分支机构关注的客户可疑交易阈值一直在调整和优化完善,“难点在于,不同地区的分支机构的数据不一样,按设置的交易阈值,有的地区一年也达不到可疑的标准。”
 
  另一个影响较大的文件是235号文,即2017年10月23日颁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反洗钱客户身份识别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金融机构识别非自然人客户的身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例如要求判断非自然人客户的受益所有人、收集受益所有人的身份证件信息、确定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等。
 
  上述华南地区券商合规人士表示,客户身份识别的履职职责在证券经营机构,但对于资金来源合法性、职业信息等内容,因证券经营机构缺乏足够的查询和审核路径,难以确认能100%把握准确。
 
  “如果出现客户不配合的情况,证券公司收集客户信息就比较困难,还有对于股权结构比较复杂的客户,分析起来也确实存在难度。至于确认客户是否为外国政要客户,则需要证券公司从外部渠道购买名单数据库,而之前证券行业从外部采购名单的公司比较少,235号文出台后,很多公司都开始着手采购外部名单。”上述南方一家大型券商合规相关负责人说。
 
  国信等已购买道琼斯数据
 
  记者了解到,早在“3号令”颁布之前,国信证券(11.590, 0.11, 0.96%)等券商就开始着手,购买了道琼斯黑名单数据库,这属于国际上较为权威的名单提供商,比自身手工维护黑名单要更加齐全,也更加及时。
 
  目前采购了道琼斯数据库的还有招商证券等。从“风险为本”的角度出发,借此券商要最大化的发现可疑客户,避免黑名单人员进入其体系。
 
  眼下,不少券商在忙着开发黑名单监控的中间商系统,中间商系统能够实现外国政要名单与公司客户的匹配,以及名单的模糊搜索。
 
  模糊搜索,是指可以在系统中设置一定的搜索相似度,即在50%-100%的相似区间的名单都可以被检索出来,同时还支持多语言模糊搜索,对于既有中文名称也有英文名称的企业或个人,可以通过其中文或英文名称进行检索,这样可以使名单匹配更加精准。
 
  实行“双罚”机制
 
  目前来看,令券商合规人员最担忧的,还是随时准备应对央行分支机构的检查。“去年四季度开始,央行的检查力度就开始加大,2018年监管形势只会更加严峻。”上述华南地区合规人士表示。
 
  多家券商合规人士的看法是,央行检查的要求很高,而且由于“3号令”主要是原则性的要求,没有细化的硬性指标,所以很多地方都可能套得上。目前来看,被查到的券商大概率会被罚。
 
  更值得注意的是,这次“反洗钱”检查实行“双罚”机制,即同时处罚单位和个人,而且处罚的个人级别都比较高。若查的是总部,会处罚分管的高管。若查的是分支机构,会处罚分支机构负责人。
 
  “最头大的是,我们要应对的是全国各地的地方央行。以我们为例,我们公司那么多家营业部,就算只查个5%,对我们来说也是很大的工作量。要是来总部查,要准备的就更多。”上述华南券商合规人士称。
 
  已有机构被罚
 
  回顾2017年,被处罚的义务机构类型分布较广,除银行机构外,还包括保险机构、证券机构、第三方支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银联公司、期货公司、财务公司等类型的义务机构。
 
 
  从公示的具体违法事项来看,主要包括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等。
 
  一个最新的例子是,今年1月,华安证券(7.650, 0.11, 1.46%)因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问题,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处罚决定书显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9月10日,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照《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1号)等相关法律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决定对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处以罚款33万元,对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罚款3.3万元。
 
  据多位券商合规人士介绍,央行也对券商进行分类评级,央行可能按照分类评级的等级顺序进行检查。2017年上半年的评级已经完成了,目前各券商还在上报2017年全年的分类评级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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