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百特控股股东质押4500万股 业绩补偿承诺再成焦点

2018-01-15 09:50 | 来源:未知 | 作者:桂小笋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获悉控股股东瑞鸿投资及纳贤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于1月12日获悉已解除司法冻结。

   因被证监会顶格处罚且屡次点名而受关注的雅百特(6.550, -0.23, -3.39%),再次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将持有的4500万股进行质押,由于此次公告,再次提及了重组时承诺业绩能否履行及补偿兑现的问题,使得这一话题的关注度再次提升。
 
  1月13日,雅百特发布公告称,接到控股股东拉萨瑞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瑞鸿投资一致行动人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知,瑞鸿投资将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权质押,瑞鸿投资及纳贤投资质押给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解除质押。公司于2018年1月11日获悉控股股东瑞鸿投资及纳贤投资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司法冻结,于1月12日获悉已解除司法冻结。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公告显示,1月11日,瑞鸿投资将其持有的4500万股进行质押,质权人为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用途则显示为“融资”。本次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3.51%。
 
  业绩补偿兑现被关注
 
  援引上市公司的公告可知,根据公司与瑞鸿投资和拉萨纳贤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度、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分别为25500万元、36100万元、47600万元。在补偿期间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承诺净利润数的,由上市公司以总价人民币1元的价格回购当年应补偿的股份数量并注销该部分回购股份。
 
  而雅百特被处罚之后,会计差错的更正及业绩承诺履行情况受到各方的关注,此前一天,公司在回复交易所问询函时曾提及,“目前正加快对该等会计差错的更正工作。公司尚需披露调整后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报告、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2017年半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计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工作量较大。公司已于2017年12月27日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完成模拟相应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和追溯调整。”
 
  不过,因目前尚未确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将尽快确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聘用流程,待确认并商议调整口径后,公司将及时召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相关公告。
 
  称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
 
 
  1月13日 的公告中,雅百特称,本次被质押的股份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股份补偿,若2017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则有可能出现股份质押影响业绩补偿的潜在风险。山东雅百特2015年、2016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将尽快确定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并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聘用流程,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出具2015年、2016年《关于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根据上述专项报告,董事会将重新计算确定业绩补偿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督促控股股东瑞鸿投资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及《业绩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查阅两市信息可知,此前因业绩承诺未达标,但补偿却迟迟不到位的事件屡有发生,因此,雅百特如何保障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就成了关键问题。
 
  “为确保业绩承诺方履行《业绩补偿协议》,公司将尽快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业绩补偿方案,并完整公告补偿方案。在方案确定后,将督促相关方在保障上市公司和中小股民利益的同时,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方案;如果业绩补偿方拒绝履行补偿义务,公司不排除使用法律手段,保证业绩补偿的实现。”公司在此前的公告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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