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微电子发布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2022-03-28 09:37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侠名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证券代码:688511 证券简称:天微电子 公告编号:2022-009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 制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监事会全体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保证 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1969 号”文《关 于同意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8.09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61,800,000.00 元, 扣除发行费用53,255,967.79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08,544,032.21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7 月 26 日全部到位,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川华信验(2021)第 0060 号《验资报告》。 2021 年度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 118,511,855.91 元,其中: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7,327,975.91 元,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投入 1,183,880.00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结余金额 393,146,958.81 元,其中:暂用于保本理财投资 250,000,000.00 元,募集资金账户存款余额为143,146,958.81 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度》),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并得到严格执行。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成都银行琴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 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及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账号 期末余额(人民币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 8111001012500760479 30,894,726.88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银河 129372558560 25,471,361.85 路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28902106210804 86,618,309.46 营业部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琴台支行 1001300000907178 162,560.62 合计 143,146,958.8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18,511,855.91 元,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118,511,855.91 元。具体情况详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7 月 26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 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 1,183,880.00 元。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川华信专(2021)第 0584 号《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微电子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 1,183,880.00 元全部进行了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2021 年 8 月 13 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国金证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述购买投资产品进行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余额为 25,000 万元,2021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 3,114,782.51 元。 具体情况如下: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收益 率(%) 受托机构 产品名称 金额(元) 起息日 到期日 预期收益 率(%) 中国银行股 中国银行挂钩 份有限公司 型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2021/8/20 2022/2/21 1.5-3.45 双流银河路 CSDPY2021104 支行 82 中国银行股 中国银行对公 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30,000,000.00 2021/11/22 2022/5/25 1.5-3.4 双流银河路 20210684 支行 中信银行股 共赢智信汇率 份有限公司 挂钩人民币结 110,000,000.00 2021/11/29 2022/2/28 1.48-3.4 成都天府支 构性存款 行 07264 期 招商银行股 招商银行点金 份有限公司 系列进取型看 80,000,000.00 2021/12/2 2022/3/2 1.59-3.1 成都分行营 跌两层区间 90 6 业部 天结构性存款 合计 — 250,000,000.00 — — —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期后重要事项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 (2022)第0134号),报告认为: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微电子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国金证券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保荐机构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二)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川华信专(2022)第 0134 号)。 特此公告。 四川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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