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轮“汽车下乡”具有针对性

2019-02-28 03:48 | 来源:未知 | 作者:未知 | [汽车]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为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实施方案》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

  不久前,发改委、工信部等十部委联合推出了《进一步优化供给推动消费平稳增长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方案(2019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司巡视员刘宇南指出,要以稳汽车消费来托住商品消费“大头”,并以农村消费升级疏通城乡消费联动增长的“链条”。为促进农村汽车更新换代,《实施方案》中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农村居民报废三轮汽车,购买3.5吨及以下货车或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给予适当补贴,带动农村汽车消费——此条政策也被业内称为第二次“汽车下乡”。

  之所以有这样的提法,主要是此次促汽车消费的市场环境与2009年十分相似:彼时我国汽车市场受到国际金融危机波及,市场增速由2007年的21.83%下降到了2008年的6.7%,市场增量不足60万辆;在刚刚过去的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则呈现出28年来首次负增长,12月份乘用车市场综合销量更是直接跌破2015年水平。

  不过,需要看到的是,与10年前不同,如今我国汽车市场规模已接近3000万辆,政策落实的难度将有所增加。乘联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此次汽车促消费政策还处于纲领性、指导性阶段,各地实际执行情况还有待观察。此外,还是应在有一定财政支持、有明确实施规则的前提下,推进“汽车下乡”,促进产业发展。

  面对汽车市场较为低迷的局面,这样的政策引起了业界高度重视。目前来看,已有长安欧尚、一汽大众、福田汽车、海马汽车、一汽奔腾等企业开始“自掏腰包”响应新政,为消费者提供了数千元到2万元不等的优惠力度与更为便利的金融服务,但也有不少企业对新政有着自己的思考。某自主品牌乘用车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对于这次“汽车下乡”,现有营销模式必须调整,自主品牌的利润空间本就不大,能够真正识别这类目标客户的价值,配置合理的产品、渠道和服务等营销要素,可能才是其中的关键。

  2009年的“汽车下乡”,曾经取得了远超预期的成果,有人不禁对此次促消费政策充满期待。汽车业内人士表示还应客观看待。原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赵英也认为效果不会那么明显。赵英表示,这次消费扩大政策不是“大水漫灌”,而是有针对性的——并非针对整个汽车行业,只针对之前没有渗透到的、还有消费潜力的地区而做出的考虑,减税等优惠政策只能对农村处于购车边缘的消费群体发挥推动作用。此外,该政策对于较富裕的农村地区或许有不错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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