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仲裁能否开启“互金新时代”?

2018-03-12 09:47 | 来源:未知 | 作者:米莱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中国的不良资产规模就已经达到了35-5万亿,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大概在18万亿左右,包括民间借贷的非银行机构大概有15万亿。如今这个数字只能更高。

《号外财经》讯

米莱

伴随着近年来消费金融,p2p网贷,现金贷等新兴互联网金融行业崛起的,不但有光鲜亮丽的成交数字,还有坏账。由于涉及人员多,分布广,法律关系复杂,互联网金融已经成为了坏账风险的高发区。

有数据显示,仅仅在2016年,中国的不良资产规模就已经达到了3.5-5万亿,银行业的不良资产大概在1.8万亿左右,包括民间借贷的非银行机构大概有1.5万亿。如今这个数字只能更高。

在这种背景下,互联网仲裁应运而生。比起法律诉讼,互联网仲裁与互金业务纠纷更具匹配优势。一裁终决,批量处理,更重要的是,在法律框架内仲裁委可以定义自己的仲裁规则,能有更灵活的适用和调整。互联网仲裁会帮助互金公司合规前置服务,帮助平台纳入到仲裁服务的范畴之中,此后产生的逾期在仲裁流程上的障碍,几乎没有。在这种情况下,互联网仲裁不仅保护了互金公司在发生逾期时能够合法催收,同时也保护了消费者在还款时,不需要支付法律规定外的利息。此外平台投资者也会要求平台使用仲裁,这样他们的投资权益也能受到一定的保护。

听上去互联网仲裁是万能的,但事实上并非所有业务都能处理,特别是在面对存量市场的业务。因为对于存量业务而言,申请仲裁的前提条件之一就是和逾期客户补充相关协议,靠这份协议或者说补签的事前协议,才能对逾期客户发起仲裁。对于现在这些对催收都避之不及的逾期客户,重新补充协议无疑是天方夜谭。

根据《仲裁法》第十八条规定,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者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业内人士指出,一旦补上仲裁协议,那么那些不良资产立刻变废为宝。尤其是互金公司手里上千亿计的不良资产,就算按照1个点计算,至少也是10亿收入。但是擅自改合同,讲轻了叫程序有瑕疵,讲重了就是伪造证据,在民事诉讼当中,伪造证据是要入刑的,所以现在处理存量几乎没有任何可能性。

如果说P2P的催收也许还有效益可言,现金贷的催收,就是在贴钱。大部分现金贷公司处理逾期的做法都很简单,自催、委外,甚至打包卖出,上市公司也不例外。但有了互联网仲裁之后,这个行业会有不同吗?

据介绍简单的导流生意,在互联网仲裁中行不通,如果只是简单地把案子批量导给地方仲裁委,别人甚至未必会理你,大宗纠纷成为他们更关注的案件,而非几千一万的小纠纷。毕竟,无论金额大小,花费的精力和时间,是类似的。一个上亿的案件和一个5000块的烂摊子,任谁都会选择前者。而一旦有了互联网仲裁,后者数量累计起来的规模优势,以及互金未来的前景,值得被关注。

互联网消费金融从2013年开始到2016年,交易规模从60亿增长到了4367.1亿,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了317.5%,到了2017年,传统金融机构消费信贷当年增加3.89万亿元,2017年末余额达9.80万亿元。

这个市场,大到没有任何一家公司敢有独吞的心。对互金公司来说,好消息是劣质的公司会越来越少,而坏消息是留下的公司非富即贵,想要在这个市场中生存下去,没有风控和互联网仲裁的帮助,恐怕未来会是步履蹒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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