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同年原材料采购相差1554万 神秘员工离职后仍持股

2018-02-01 12:46 | 来源:未知 | 作者:袁元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上述财务人士进一步指出,采购价格是已发生事项,如供应商以后给予优惠,只影响给予优惠时及以后时间利润,不会追溯调整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欣锐科技”)主要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车载电源整体解决方案,产品包括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充电机及以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充电机为核心的车载电源集成产品等。

《号外财经》发现,在2016年度,欣锐科技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标准类、定制类、指定类原材料采购金额,比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标准类、定制类、指定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少了1554.92万元左右。在两个版本《招股说明书》中2016年营业收入、分产品收入、净利润等数据都相同的情况下,为何同期原材料采购数据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距?

公司主要产品不仅从2015年开始平均价格出现大幅下滑,而且2017年前9月份,产品毛利率出现全面大幅下滑。

此外,在2011年同样作为欣锐科技员工的胡峻凡、毛莹杰从毛丽萍手中购买鑫奇迪科技股份,而在两人离职后,毛莹杰将所持鑫奇迪科技股份以购买价全部卖给毛丽萍,而胡峻凡仅将所持部分鑫奇迪科技股份以购买价卖给毛丽萍,离职后,胡峻凡仍通过鑫奇迪科技持有欣锐科技股份。那么,曾在股份公司担任EV产品线总监的胡峻凡,离职后仍持有公司股份的原因是什么?

原材料采购相差1554万而利润相同

欣锐科技原材料采购主要分为标准类、定制类、指定类。

《号外财经》通过计算发现,在2016年度,欣锐科技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标准类、定制类、指定类原材料采购金额,比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标准类、定制类、指定类原材料采购金额少约了1554.92万元左右。

欣锐科技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2016年度原材料采购按类别统计中,定制类中连接类采购金额为1262.65万元,定制类小计金额为11693.21万元。

《号外财经》发现,欣锐科技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却显示,公司2016年度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中,定制类中连接类采购金额为1374.66万元,定制类小计金额为11805.21万元。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在2016年度,欣锐科技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定制类中连接类采购金额,比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的同类产品同期采购金额少了112.01万元。

此外,《号外财经》还发现,在2016年度,欣锐科技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类采购数据金额小计为5888.36万元,比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类采购数据金额小计7331.28万元(如图1、图2),少了1442.92万元。而2016年,公司两个《招股说明书》中的标准类采购数据小计同为13,398.66万元。

图:欣锐科技2018年报送《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6年原材料采购数据

图:欣锐科技2017年报送《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6年原材料采购数据

具体来看,欣锐科技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2016年度,公司原材料采购中,指定类细分中,结构类、五金类、电气类采购金额分别为1632.6万元、662.89万元、2974.13万元。

欣锐科技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2016年度,公司原材料采购中,指定类细分中,结构类、五金类、电气类采购金额分别为1,985.78万元、806.29万元、3,920.48万元,与公司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同年度同产品的采购金额,分别相差353.18万元、143.4万元、946.35万元。

令人纳闷的是,欣锐科技2017年和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公司2016年简要合并利润表数据中,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利润总额 、净利润数据都相同,分别为58,527.79万元、12,343.97万元、15,289.62万元、12,631.42万元。

在已经过去的2016年,为何公司2016年上述原材料采购数据会相差之大?是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还是哪个版本数据在说谎?

此外,为何在当年度采购金额相差1554.92万元左右,以及公司营业收入、分产品收入数据都相同的的情况下,公司2017年、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相关数据还能相同?

对此,欣锐科技回复《号外财经》称,采购额修正事项属于统计事项修正,未影响会计报表数据,公司已在反馈意见回复中作出书面修正说明。

而一位财务人士对《号外财经》则表示,一般情况下,原材料采购金额大幅变动会影响当期净利润数据有影响,因此公司上述说法无法解释公司当期原材料采购金额相差较大的情况下而利润等数据相同的问题。

上述财务人士进一步指出,采购价格是已发生事项,如供应商以后给予优惠,只影响给予优惠时及以后时间利润,不会追溯调整。

毛利率全面下滑

欣锐科技主要产品为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充电机、车载电源集成产品、LED 驱动电源。

《号外财经》发现,公司上述产品毛利率在2017年1-9月份全面呈现大幅下滑的态势。

2016年,公司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充电机、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分别为48.10%、48.99%、37.38%。

而到了2017年1-9月份,欣锐科技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充电机、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毛利率分别下滑至43.93%、41.6%、34.71%。

对此,公司表示,2017年1-9月份,车载 DC/DC 变换器、车载充电机、车载电源集成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受客户降低零部件采购价格的压力和市场竞争加剧因素影响,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所致。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至2017年1-9月份,公司上述三个产品的平均单价也在大幅下滑。

分产品平均单价来看,2015年至2017年-9月份,欣锐科技产品中,车载 DC/DC 变换器平均单价分别为2212.61元/台或元/个、1,844.56元/台或元/个、1502.27元/台或元/个。同期,车载充电机的平均单价分别为2,950.21元/台或元/个、2,671.50元/台或元/个、2166.38元/台或元/个。车载电源集成产品平均单价分别为9,848.67元/台或元/个、7,061.79元/台或元/个、5847元/台或元/个。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和平均单价在2017年前9月都出现大幅下滑。

而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客户降低零部件采购价格的压力和市场竞争加剧,而公司的主要业务是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车载电源整体解决方案。

在新能源补贴“退坡”的大背景下,公司上游客户未来还存在进一步降低原材料采购价格和采购规模的预期,在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公司未来产品销售价格和毛利率还将面临进一步下降的压力。

公司表示,若未来公司不能良好应对产品毛利率下降风险,而又未能通过开发新产品及新客户来拓展业务空间,则公司可能存在业绩下滑的风险。

神秘员工离职后仍持公司股份

欣锐科技股东奇斯泰科技和鑫奇迪科技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奇斯泰科技持有公司6.4469%的股份,鑫奇迪科技持有公司4.0501%的股份。

《号外财经》发现,在2011年同样作为公司员工的胡峻凡、毛莹杰从毛丽萍手中购买鑫奇迪科技股份,而在两人离职后,却面临不同的待遇。毛莹杰将所持鑫奇迪科技股份以购买价全部卖给毛丽萍,而胡峻凡仅将所持部分鑫奇迪科技股份以购买价卖给毛丽萍,离职后,胡峻凡仍通过鑫奇迪科技持有欣锐科技股份。

在2018年1月5日发审委发布的《反馈意见》中,要求说明胡峻凡于2014年从发行人离职但仍通过鑫奇迪科技持有欣锐科技股权的原因。

2011年12月21日,鑫奇迪科技股东会作出决议,毛丽萍将其持有的 9%股权以 9,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胡峻凡,将其持有的 9%股权以 9,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莫光铖,将其持有的 6%股权以 6,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毛莹杰。

由于离职原因,2015年,毛莹杰将其持有的 6%股权以 6,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毛丽萍,而胡峻凡将其持有的5%股权以 5,000 元的价格转让给毛丽萍。此次股权转让后,毛莹杰不再持有鑫奇迪科技股份,而胡峻凡仍持有鑫奇迪科技4%的出资比例。

资料显示,胡峻凡于2014年3月离职,离职前任股份公司EV产品线总监。

在欣锐科技登录创业板后,鑫奇迪科技所持公司股份无疑会大幅增持,而胡峻凡所持鑫奇迪科技的股份价值无疑也会大幅增加。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规定,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离职、退休、死亡以及发生不再适合参加持股计划事由等情况时,其所持股份权益依照员工持股计划约定方式处置。

目前无法判断胡峻凡、毛莹杰与鑫奇迪科技、毛丽萍关于上述所持鑫奇迪科技股份在离职时的约定有何不同,但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显然胡峻凡、毛莹杰在离职后关于所持的鑫奇迪科技股权有着不同的待遇。

尽管,发审委要求说明胡峻凡于2014年从发行人离职但仍通过鑫奇迪科技持有欣锐科技股权的原因,但《号外财经》却未在公司2018年1月19日报送的《招股说明书》中找到相关说明。

那么,是什么原因让胡峻凡在离职后仍持有公司股份?背后原因何在?

对此,欣锐科技仅对《号外财经》表示,胡峻凡通过持有鑫奇迪科技部分股权保留持有发行人股权原因的合理性。公司已在反馈意见回复中作出书面说明。

资料显示,欣锐科技2018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为吴壬华,实际控制人为吴壬华和毛丽萍夫妻,吴壬华持有公司3,525.9533 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本总额的 41.0556%,并通过持有奇斯泰科技 6.7218%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毛丽萍持有公司222.5419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份总额的2.5912%,并通过奇斯泰科技和鑫奇迪科技控制公司10.4970%的表决权。

而《号外财经》发现,欣锐科技2017年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则显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吴壬华,并没有将毛丽萍认定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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