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股份收到警示函和诉讼传票 上半年亏损5000多万

2024-10-23 11:09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电鳗号 | [财经]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告披露,四川证监局发现纵横股份存在以下问题:2023年末,纵横股份对某一客户的应收账款222.6万元未收回。该客户已于纵横股份年报披露前注销,存在公司失信、人员无法正...

        《电鳗财经》电鳗号 / 文

        金秋十月,本是收获的季节,然而对于纵横股份而言,这个秋天却格外凛冽。

        10月14日,成都纵横发布公告,该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任斌、刘鹏、李小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62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公告披露,四川证监局发现纵横股份存在以下问题:2023年末,纵横股份对某一客户的应收账款222.6万元未收回。该客户已于纵横股份年报披露前注销,存在公司失信、人员无法正常联系等不具备还款能力迹象,但纵横股份仅根据账龄分类,按照5%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11.13万元,未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对该笔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导致2023年度少提坏账211.47万元。

        另外,纵横股份存在部分销售产品于2023年完成验收,但提前于2022年确认收入的情况,导致纵横股份2022年多计收入207.6万元、2023年少计收入207.6万元。不符合《办法》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四条的规定。

        当天,纵横股份还发布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该公告披露,纵横股份及纵横大鹏于近日分别收到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传票》(案号为(2024)京0107民初12170号)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北京远度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远度”)起诉纵横股份及纵横大鹏不正当竞争。截至该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2024年上半年,纵横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327万元,同比下降35.39%;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前和扣非后净利润分别为-5302万元和-5870万元。

        纵横股份在业绩报告中披露,2024年上半年,该公司在无人值守系统、大型固定翼无人机、新型垂直起降固定翼无人机、无人直升机、新型飞控系统、应用软件等持续开展技术创新,积极推进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应用于无人机整体解决方案。报告期内,该公司研发投入合计4,414.63万元,较上年增加36.32%。知识产权方面,2024年上半年公司获得授权发明专利6项,截至报告期末,该公司拥有已授权发明专利97项。

        业内人士认为,面对“多事之秋”的困境,纵横股份需要深刻反思自身的问题所在。公司应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确保信披数据的准确性。在这个充满挑战与机遇的时代里,纵横股份需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念和更加务实的作风去迎接未来的挑战。只有这样,公司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实现可持续发展,在未来的发展道路上走得更加稳健和长远。

        《电鳗财经》将继续关注后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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