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8-30 14:15 | 来源:电鳗财经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电鳗财经》关注到,2023年,速达股份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涨幅高达125.43%。此外,速达股份与二股东郑煤机的关系一直是公司此次IPO期间交易所关注的重点。...
《电鳗财经》 刘云峰/文
8月27日,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公布了中签号码,公司即将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电鳗财经》关注到,2023年,速达股份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涨幅高达125.43%。此外,速达股份与二股东郑煤机的关系一直是公司此次IPO期间交易所关注的重点。
另一方面,2014 年至 2015 年,速到股份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为推动挂牌工作,郑煤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及承诺函》,承诺综机公司的液压支架维修业务仅限于当时的特定客户,不再扩大维修业务规模。但速到股份在新三板上市后郑煤机曾未能完全履行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及承诺函》,甚至要求变更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变更后的承诺未再限制综机公司开展液压支架维修业务。直到2021年以后,相关业务竞争问题才逐步得到解决。
净利润增长超50%存在“偶然性”
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
招股书显示,速达股份主要围绕煤炭综采设备液压支架开展,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并为机械设备生产商提供流体连接件产品。
2021年-2023年,速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82,224.69 万元、107,625.91 万元和 125,335.11 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208.47万元、10,491.68万元和 16,239.29万元。
报告期,速达股份的净利润持续增长,2023年增长幅度高达54.78%。但公司指出,2023 公司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系郭家湾专业化项目发生合同变更、布尔台专业化项目服务期结束一次性冲回结余维修成本,合计增加发行人当年度毛利4,125.84万元所致。
公司在招股书中指出,上述事项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如剔除以上两个专业化项目的影响,发行人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122,993.52 万元(测算数),同比增长 14.28%;归母净利润为 13,260.41 万元(测算数),同比增长 26.39%。
招股书显示,2021年-2023年,速达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012.66万元、3,851.62万元、15,567.49万元,由此可见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持续低于净利润。
速达股份在招股书中指出,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低 6,195.81 万元,主要系煤炭保供的宏观环境背景下,公司业务订单量持续增长,为满足订单需求公司 2021 年下半年也加大了采购规模,期末存货增加较多。
2022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低 6,640.06 万元,主要系伴随业务发展经营性应收项目增加,而依据生产进度安排及还款安排经营性应付项目有所减少。2023 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净利润低 671.80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较为匹配。
但值得关注的是,2021年-2023年,公司营收同比变动分别为36.19%、30.89%、16.45%,持续增长;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变动分别为-36.29%、-4.01%、304.18%,2023年公司相关指标增长幅度较大。但未来速达股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能否像2023年继续大幅增长,还有待后续观察。
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应收账款构成情况
招股书显示,2021年末至2023年末,速达股份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金额分别为30,606.19 万元、39,995.92 万元和 46,961.95 万元。
可比公司 应收账款周转率
2021年-2023年,速达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53、2.73、2.58,而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数为19.19、13.92、13.00,剔除特力A、广汇汽车后的平均数为4.10、3.12、2.90。由此可见,速达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始终低于行业平均值。
速达股份在招股书中指出,报告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略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为:a、公司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主要系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业务与流体连接件业务,其中维修与再制造业务由于一般采用 6-3-1 的付款模式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较于可比公司较长;b、系客户的特殊性,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煤炭生产企业、国企单位等,对方内部资金划拨及审批时长等原因,会影响回款进度。
毛利和毛利率情况
另一方面, 2021年-2023年,速达股份综合毛利率分别为27.65%、24.03%、27.36%。值得关注的是,近一期完整会计年度内,公司毛利率同比变动13.86%,应收账款周转率为2.58次,同比变动-5.49%。
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销售费用增长率远超营收增长率
报告期研发费用
可比公司研发占比
招股书显示,报告期内速达股份研发费用分别为 707.41 万元、1,087.18 万元和 2,000.97 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0.86%、1.01%、1.60%,而同期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为4.34%、3.92%、4.56%,虽然公司研发费用率持续增长但始终低于可比公司平均值。
公司在招股书中指出,特力 A、广汇汽车系汽车经销企业,报告期内广汇汽车财务报表中未列报研发费用,特力 A 仅在 2022 年和 2023 年列报,故计算可比公司平均值时将二者予以剔除。由上表,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因为可比上市公司以设备制造或设备维修为主业,其生产制造领域的收入占比较高,配件服务的收入占比较低,而公司服务类产品的收入占比要高于生产类产品收入的占比。公司研发活动主要集中在维修与再制造和流体连接件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 707.41 万元、1,087.18 万元和 2,000.97 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维修与再制造业务和流体连接件产品收入合计分别为35,579.86 万元、53,520.75 万元和 67,990.36 万元,研发费用占两个业务分部收入比重分别为 1.99%、2.03%和 2.94%,报告期内接近耐普矿机、杰瑞股份以及创力集团等可比上市公司。
销售费用明细
报告期内,速达股份的销售费用分别为3294.05万元、2746.15万元、4481.41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4.01%、2.55%和3.58%。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速达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45%,但销售费用同比变动63.19%,销售费用增长率远高于营收增长率。
此外,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分别为863.86万元、648.95万元、1,274.14万元,业务招待费占销售费用比重分别为26.22%、23.63%、28.43% 。
公司在招股书中指出,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中的业务招待费主要包括为开拓市场而开展各类活动及在业务洽谈、对外联络、维护客户关系时所发生的餐饮费、酒水茶叶费等费用。公司销售费用中业务招待费金额分别为 863.86 万元、648.95 万元和1,274.14 万元,报告期内呈现增长的趋势。2022 年度业务招待费支出减少,主要系 2022 年度受外部环境影响,对外业务活动受限。2023 年业务招待费支出增加,主要系外部环境影响消除,对外业务活动恢复。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速达股份及子公司员工专业构成情况
另一方面,2023年末速达股份销售人员为68人,这意味着2023年,速达股份每名销售人员支出了18.74万元业务招待费。
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暴涨超100% 董事长与总经理薪酬合计超500万
各级别员工平均薪酬情况
招股书显示,2021年-2023年,速达股份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分别为133.75万元、86.98万元、196.08万元。2023年,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平均薪酬涨幅高达125.43%。
速达股份在招股书中指出,报告期内,高层管理人员薪酬变化趋势较大系根据《公司高管中期绩效考核奖励管理办法》计提的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随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变化较大所致。2023 年度公司整体业绩有较大提升,使得高管激励及年终奖计提数增长较多。
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总额情况
招股书显示,2021年-2023年,公司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为888.49万元、660.35万元、1,269.09 万元。2023年,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的薪酬总额增长92.18%。
2023年 董监高及其他核心人员薪酬额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2023年,公司有6名高管税前薪酬超150万元,其中,董事长李锡元税前薪酬为249.98万元、董事、总经理刘润平税前薪酬为253.24万元,公司在招股书中指出,税前薪酬包含个人基本工资、年终奖和高管中期激励部分。
子公司报告期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招股书显示,2024 年 1 月,速达股份子公司鄂尔多斯速达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一名员工工亡。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该起事故系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属于一般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就前述事故,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应急管理局对鄂尔多斯速达处以罚款 90 万元,对鄂尔多斯速达法定代表人栗靖处上一年年收入 40%的罚款(26.85 万元),同时对其他责任人员亦进行了罚款。
此外,2021 年 8 月 4 日,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速达股份子公司赛福流体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郑经市监处﹝2021﹞0501016 号)。赛福流体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检验及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叉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三款,被责令限期改正并被予以5万元的处罚。赛福流体已于 2021 年 8 月 10 日缴纳了罚款。
2023 年 7 月 25 日,包头市昆都仑区应急管理局向速达股份的包头分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昆)应急罚﹝2023﹞安全基础 011 号)。包头分公司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违反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被予以 2万元的处罚。
新股东扬中徐工与郑煤机关系曾引关注
2021年 深交所终止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电鳗财经》关注到,此次不是速达股份第一次申报上市,早在2020年公司就曾申请在创业板上市,但出师未捷,2021年1月公司初次上市计划被创业板上市委否决。
交易所发布的关注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显示,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在审核中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一是发行人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发行人与郑煤机之间存在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部分业务存在依赖郑煤机的情形,发行人未充分说明排除郑煤机影响后,发行人是否仍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获取订单的能力;发行人为郑煤机客户提供免费质保期服务,未充分说明该项业务的商业合理性及对独立性的影响;郑煤机向发行人派驻财务人员,发行人未合理解释该事项对财务独立性的影响。二是郑煤机控制的综机公司对发行人业务的影响。发行人第二大股东郑煤机持有发行人 29.82%股份,发行人未将其认定为实际控制人。发行人与郑煤机存在较多业务往来,实际控制人中的贾建国、李优生曾在郑煤机任职,郑煤机控制的综机公司2019 年及最近一期维修业务收入与毛利均超过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与毛利的 30%,发行人未充分披露及解释综机公司对其业务是否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速达股份对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能力、业务及财务等是否独立的相关解释理由不够充分、合理,对综机公司与公司的业务竞争关系对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可持续性造成的影响披露及解释不够充分、合理。交易所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对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予以终止审核。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此次转道深交所主板,速达股份与郑煤机控制的综机公司对其业务的影响依旧是监管审核中的重点。交易所的多轮问询中,涉及速达股份与郑煤机的关联关系、关联交易等问题。
值得关注的是,首次IPO失败后,郑煤机开始对速达股份的持股比例做出调整。2021年12月郑煤机与扬中市徐工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中徐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郑煤机将其持有的公司570万股股份(对应10%的股份)转让给扬中徐工。
此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格以中天华资评报字[2021]第10892号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以速达股份截至2021年6月30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94,800万元为基准,确定转让速达股份10%股份(570万股)的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9,480万元,并加上发行人向扬中徐工 2021 年度现金分红的 45%(若有)。
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回复报告
而上述转让的受让方扬中徐工与郑煤机的关系也非同一般,在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中,交易所指出,申请文件及问询回复显示扬中徐工系上市公司徐工机械(000425)实际控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2021 年 12 月,郑煤机将其持有发行人 10%的股权转让给扬中徐工,本次交易的背景是徐工机械看中发行人在后市场服务方面的能力,与发行人具有业务战略协同效应;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的是中天华对发行人出具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发行人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94,800 万元;扬中徐工的实际控制人徐工机械分别通过多个主体持有郑煤机的股权,穿透后徐工机械合计持有郑煤机 3.65%的股份。
速达股份被要求结合徐工机械的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与发行人煤炭综采设备后市场服务业务之间的关联情况,说明发行人与徐工机械之间的战略协同效应的具体体现,以及双方在报告期内的业务合作情况和交易情况。
说明郑煤机、徐工机械、郑煤机第一大股东泓羿投资、扬中徐工的基本情况、互相之间的持股情况、控制情况以及前述主体之间的人员委派情况及任职情况等。
结合前述问题说明郑煤机与扬中徐工之间是否存在一致行动关系,如否,需进一步补充论证依据,并说明郑煤机与扬中徐工及相关方之间是否存在其他安排。结合发行人所属行业、生产经营情况、所处发展阶段、公开市场同行业可比公司交易定价、PE 倍数等,说明郑煤机与扬中徐工的股权转让交易定价的合理性和公允性,并说明郑煤机和徐工机械及相关方针对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履行的决策程序。
速达股份的回复显示,扬中徐工于 2019 年 10 月 19 日设立,系上市公司徐工机械(000425)实际控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徐州徐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徐工股权”)。根据徐工机械公开资料,徐工股权与相关合作方共同设立股权 基金,主要围绕徐工主业,围绕新兴战略产业、硬核科技、技术创新等领域进行股权投资。 2021 年 1 月徐工机械作为产业方通过泓羿投资出资参与了郑煤机混改,混改后郑煤机为无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经穿透计算,郑煤机混改完成后徐工机械持有郑煤机 3.65%的股权比例。 2021 年 12 月,适逢发行人拟引入新股东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徐工机械在多年合作及了解中亦认可发行人在机械装备后市场服务领域的能力,故徐工机械通过其控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扬中徐工投资入股了发行人。
天眼查 扬中徐工与郑煤机关系
亚新科工 股东情况 源自天眼查
值得关注的是,天眼查显示,扬中徐工还与郑煤机共同参股了亚新科工业技术(南京)有限公司。
郑煤机曾在速达股份派驻财务人员长达7年
首轮问询
上次申报被否,交易所在终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中指出“郑煤机向发行人派驻财务人员,发行人未合理解释该事项对财务独立性的影响。”
在此次申报的首轮问询中,交易所再次指出,申请文件显示,郑煤机已于 2020 年 11 月召开煤机板块党委会会议及经理层办公会议,同意召回派驻财务人员李晶,此后也不再外派其他人员。
速达股份被要求结合内部控制制度,说明公司股东是否均有权向公司派驻工作人员,郑煤机向公司派驻财务人员是否符合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并说明在历史上,除前述财务人员外,郑煤机或其他股东是否还向公司派驻其他人员,如是,进一步说明派驻人员的工作部门和工作内容,并说明防止类似事项发生的措施及其可执行性。
速达股份回复显示,郑煤机原先系河南省国资旗下大型国有企业,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对其全资、控股及参股的公司均派驻财务人员,其中全资及控股公司通常派驻财务负责人或财务经理,参股公司通常派驻一般财务人员,以行使股东监督权利。
李晶 2013 年 11 月被外派至发行人处,公司安排其通过参与“凭证复核”履行监督职能。李晶不参与公司具体财务决策及财务管理,仅在日常审核发现会计科目处理错误时向发行人财务人员提出修改建议,而发行人在处理前述修改建议时则严格遵照彼时企业会计准则执行,尊重事实依据重新复核检查,李晶本人并不拥有账务处理的否决权。
速达股份在交易所问询回复中强调,李晶参与对发行人的财务凭证复核,造成了发行人财务核算体系的瑕疵,但其并不参与发行人的财务决策,不会影响财务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郑煤机于 2020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煤机板块党委会会议及经理层办公会议,同意不再向发行人派驻财务人员,调回现有派驻人员李晶。
两位实控人及多位高管有郑煤机工作经历
招股书显示,发行前,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合计控制公司 50.98%的股份,为公司共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相关履历显示,李锡元,1996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任广州机械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原机械工业部广州机床研究所)技术员;1998 年 6 月至 2009 年 8 月任上海嘉诺总经理。2009 年参与设立速达有限,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9 月任速达有限董事兼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速达股份董事长兼总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任速达股份董事长。
贾建国,1975 年至 1993 年历任郑州煤矿机械厂一分厂工人、车间调度、车间副主任、副厂长、厂长;1993 年至 2000 年历任郑州煤矿机械厂厂长助理、副厂长、党委书记;2000 年至 2002 年 11 月任郑州煤矿机械厂调研员;2002 年 11 月至2008 年 12 月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调研员;2008 年 12 月至 2009 年任郑煤机调研员。2009 年参与设立速达有限,2009 年至 2014 年 9 月任速达有限董事兼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速达股份副总经理;2014 年 9月至今任速达股份董事。
李优生,1973 年至 2002 年 11 月历任郑州煤矿机械厂安装分厂班组长、工段长、调度长、厂长助理、副厂长;2002 年 11 月至 2008 年 12 月历任郑州煤矿机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装分厂副厂长、厂长;2008 年 12 月至 2009 年 7 月历任郑煤机市场部副部长、售后服务处处长。2009 年参与设立速达有限,2009 年 7月至 2014 年 9 月任速达有限副总经理;2014 年 9 月至 2016 年 2 月任速达股份副总经理。
首轮问询回复
由此不难看出,速达股份三位实际控制人中贾建国、李优生曾供职于郑煤机。这也是在首轮问询中交易所关注的重点。
其他履历显示, 栗靖2008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历任郑煤机下料分厂车间工人。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9月历任速达有限售后服务工程师、办事处主任、维修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2014 年 9 月至今历任速达股份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3年,栗靖税前薪酬为154.72万元。
董小波2009年 7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郑煤机装配车间工人。2010 年 1 月至 2014 年 9 月历任速达有限售后服务工程师、首席服务工程师、客户服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2014 年 9 月至今历任速达股份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23年,董小波税前薪酬为157.94万元。
郑煤机曾就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反悔”
2021年 深交所关于终止对速达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上一次申报上市,速达股份对综机公司与公司的业务竞争关系对公司未来业务开展可持续性造成的影响披露及解释不够充分、合理是其被否的主因之一。
速达股份在招股书中称,郑煤机一直将速达股份视为其参股公司,自速达股份设立以来,郑煤机仅通过对速达股份派驻董事、监事行使其职责,不参与公司具体经营管理。
而郑煤机在为速达股份能够顺利上市不断扫清障碍,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郑煤机持有速达股份19.82%的股份,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值得关注的是,报告期内,郑煤机下属子公司综机公司从事的业务包括液压支架维修,与速达股份存在业务竞争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2021 年 9 月,郑煤机党委会、经理层办公会作出决议,综机公司不再承接新的维修业务。截至 2022 年 5 月末,综机公司原有维修业务全部履行完毕。速达股份指出,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综机公司与公司已不存在业务竞争的情形。
综机公司与速达股份发生业务竞争的背景及演变过程显示,2012 年以后,煤炭行业逐渐出现下行的趋势。因行业整体的发展出现波动,综机公司主机业务亦受到影响,为拓展新的收入来源,综机公司开始从事维修业务。其时,郑煤机虽持有综机公司 68.89%的股权,但综机公司另一股东华源投资(前身为综机公司职工持股会,持有剩余 31.11%的股权)对综机公司经营决策亦具有较大的影响。
速达股份新三板 公开转让说明书 郑煤机的相关承诺
2014 年至 2015 年,速达股份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为推动挂牌工作,郑煤机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及承诺函》,承诺综机公司的液压支架维修业务仅限于当时的特定客户,不再扩大维修业务规模。
但速达股份在新三板上市后郑煤机曾未能完全履行上述《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说明及承诺函》,甚至要求变更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速达股份招股书 综机公司与公司发生业务竞争的背景及演变过程
招股书显示,2015 年以来,因停止维修业务可能影响华源投资员工股东的利益,郑煤机未能完全要求综机公司履行前述承诺,综机公司仍持续发展维修业务。因经努力未能妥善解决综机公司业务竞争的问题,同时郑煤机认为其只是发行人的参股股东,故经协商,郑煤机提出变更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变更后的承诺未再限制综机公司开展液压支架维修业务,并于 2019 年 11 月经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函的说明的议案》。
综机公司业务竞争的解决过程
据悉,为解决业务竞争问题,经速达股份与郑煤机协商,2021 年 7 月以来,郑煤机、综机公司开展了相应的工作。目前,综机公司已成为郑煤机的全资子公司。综机公司已变更经营范围,变更完成后的经营范围中不再包括“矿山液压机械设备安装维修”
郑煤机相关报道中出现“职工李锡元”
截图源自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电鳗财经》关注到,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2018年7月发布的一篇名为《从“中国第一架”到“世界第一高”》文章来源显示为“河南日报”,该文讲述了郑煤机通过深化机制、体制改革,由濒临破产逐步发展为销售收入过百亿元的A+H股上市公司。
原文中提到“进了企业的门,不见得一直是企业的人。用工制度改革开始后,不管协议工和合同工身份,只要干得不好,都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辞退。‘时间长了,大家习惯了,也都没啥意见了。’职工李锡元说。”
速达股份 李锡元简历
招股书显示,自股份公司设立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速达股份主要实际控制人李锡元直接持股和间接支配表决权的比例合计超过30%,一直是公司第一大股东。招股书中披露的简历中未显示李锡元有在郑煤机工作过的经历。
那么上述关于郑煤机报道中提到的“职工李锡元”,与速达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李锡元是否为同一人?《电鳗财经》曾就上述相关问题向速达股份发去求证,但公司未做相应回复。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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