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3 13:50 | 来源:国际金融报 | | [资讯]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从今年信托业监管处罚的情况看,依然延续了严监管的态势,大额罚单频现。其中,国通信托因存在“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外风险资产,少计表内不良资产;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投...
信托业保持严监管高压态势。
7月22日,记者统计获悉,今年以来,监管机构已向10家信托机构开出50张罚单,罚金合计2595万元。
其中,国通信托、中海信托、上海爱建信托、陆家嘴国际信托以及昆仑信托收到超200万元的大额罚单,原安信信托(现名:建元信托)副总经理及风控总监、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分别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五年。“将信托财产用于非信托行为、信息披露不到位、风险底数不实、个人经营贷款业务核心环节违规外包”是信托机构常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严监管的态势没有改变,未来信托业监管罚单可能将延续‘双罚制’,并呈现出单一主体处罚金额上升,且相关责任人处罚增多等趋势。”受访专家指出,信托公司转型伴随着资管新规的落地,更需要提升自身合规建设,与时俱进推进内部管理体系的改革升级,以适应新时期的监管要求。
大额罚单频现
从今年信托业监管处罚的情况看,依然延续了严监管的态势,大额罚单频现。其中,国通信托因存在“风险底数不实,掩盖表外风险资产,少计表内不良资产;虚假压降融资类信托;投后管理不尽职,导致信托资金违规流入禁止性领域;违规开展政信业务”等13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585万元,18名责任人被警告,另有3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款合计46万元。
585万元罚款是年内信托公司领到的金额最高的罚单,位居第二的是昆仑信托。昆仑信托因以多种方式违规承接风险项目、向监管部门报送不真实资料、违规为保险公司变相投资单一信托提供通道等8项违规问题,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波监管局处以合计罚款540万元,时任昆仑信托董事长肖华、基金管理部总经理陈克军分别被警告。
罚金位列第三的是陆家嘴信托,其因存在报送监管部门的报告报表不真实、关联方和关联交易数据不真实、以投资名义向不满足“四三二”要求的房地产项目融资、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信托贷款等7项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罚款420万元,时任陆家嘴信托总经理崔斌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是陆家嘴信托年内收到的第二张罚单,此前其因信息披露不全面、不真实,风险揭示不充分等违规行为,被罚款30万元。
此外,中海信托因存在12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405万元,2名责任人被警告并分别罚款5万元;上海爱建信托因存在8项违法违规行为被罚309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英大信托因未履行谨慎勤勉业务,应收账款真实性审查以及资金监控失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罚款合计10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被警告。
记者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披露的罚单统计获悉,今年以来,监管机构披露了55张罚单,罚金合计2765万元,涉及11家信托机构。其中有2张罚单是去年开出,有3张是2021年开具。今年监管机构实际向10家信托机构开出了50张罚单,罚金合计2595万元。
对此,用益信托研究员帅国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这些违规行为表明信托公司没有切实履行受托人职责,会削弱信托公司的社会品牌形象。社会口碑差的信托公司,可能将面临举步维艰甚至被淘汰的生存危机,也不利于整个信托行业的稳健发展。
延续严监管态势
从今年披露的罚单看,不仅百万元级别的大额罚单变得常见,相关责任人一起被罚也成常态,还出现被“追罚”的情形。7月3日,时任原安信信托(现名:建元信托)副总经理梁清德对原安信信托违规将信托财产用于股东、违规将信托财产用于兑付其他信托项目、违规将信托财产用于置换固有贷款、违规将信托财产用于其它非信托目的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处以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五年的行政处罚。
在前一日(7月2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对时任原安信信托风控总监、信托业务一部总经理冯之鑫也作出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十五年的行政处罚。
同一时间,时任原安信信托信托业务三部总经理陈清军对原安信信托违规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40万元;时任原安信信托信托业务一部副总经理张欢对原安信信托违规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负有直接责任被警告,并罚款20万元;时任原安信信托信托业务五部总经理的吴忠礼对原安信信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警告,并罚款20万元。
金乐函数信托分析师廖鹤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24年信托行业的监管延续了金融监管从严从紧的态势,罚款增幅大体现出监管工作日趋细化,对具体的业务违规细节把握充分,且对以往的违规事项的回溯与纠偏覆盖面广,对合规操作过程要求渐严,处罚追究责任对事也对人。
帅国让也表示,信托业严监管的态势没有改变,未来监管罚单可能将延续“双罚制”,并呈现出单一主体处罚金额上升且相关责任人处罚增多等趋势。信托机构应严格制定调查及业务开展制度并落实实施,做好尽职调查留痕,切实履行受托人的责任及义务。
廖鹤凯建议,净值化、标品化转型的当下,信托公司在开拓新业务市场的同时,更需要提升自身合规建设,与时俱进推进内部管理体系的改革升级以适应新时期的监管要求,把合规运营作为公司经营的最重要事项之一,实时把握监管动态,对监管政策和监管精神充分理解,如有必要,甚至在部分方向可以有预判性地提前规划内控体系,以避免经营过程中违规事件的发生。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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