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17 08:54 | 来源:中国证券报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亿元、1.26亿元、1.65亿元、1.84亿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除2021年度外,其余年度公司未履行前述承诺。...
6月16日晚,兆丰股份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和深交所监管函,均指向公司未按承诺分红事项。深交所、浙江证监局要求公司要进一步增强分红意识,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
截至6月14日收盘,兆丰股份股价报37.67元/股,总市值约26.72亿元。
未按承诺分红
警示函及监管函指出,公司《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七、股利分配政策”显示:“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公司在持续盈利的情况下优先采取现金形式分配利润,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2020年度至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6亿元、1.26亿元、1.65亿元、1.84亿元,未分配利润均为正,除2021年度外,其余年度公司未履行前述承诺。
深交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8.6.1条的规定,要求及时整改。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兆丰股份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当晚,兆丰股份就发布了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中期利润分配上限为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0%。中期利润分配下限为现金总额不低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若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低于前述金额,则以当期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金额为下限。
资料显示,2017年9月8日,兆丰股份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公司是一家专业生产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及底盘系统相关产品的企业,主营业务涵盖各类汽车轮毂轴承单元、分离轴承等汽车轴承,以及商用车底盘系统零部件和新能源电动车桥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控股子公司拟解散清算
6月11日晚,兆丰股份发布公告称,基于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和战略布局,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整体经营效益,公司同意对控股子公司陕西陕汽兆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汽兆丰”)进行解散清算,并授权清算组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相关清算手续。
陕汽兆丰于2020年10月9日成立,兆丰股份持有其60%股份,陕西东铭车辆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东铭”)持有其30%股份,陕西华航密封件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其10%股份。
据公司此前公告,兆丰股份表示,基于陕汽兆丰目前经营状况,拟通过债务重组的方式降低其持续亏损风险,拟使用其部分经评估作价的资产抵偿对陕西东铭5133.23万元的债务。
根据《资产评估报告》,陕汽兆丰纳入评估范围的固定资产市场价值为5134.62万元,负债评估值为5133.23万元。陕汽兆丰拟以前述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抵偿其对陕西东铭的债务。同时,陕西东铭同意全部接收愿意到陕西东铭工作的陕汽兆丰员工。
资料显示,陕汽兆丰的经营业务范围包括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电车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金属材料销售等。公司2023年度、2024年一季度净利润分别亏损3895.59万元、818.48万元。
目前,陕汽兆丰拟解散清算事项尚需经陕汽兆丰股东会决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兆丰股份表示,后续陕汽兆丰将根据内部决策程序,依法成立清算组,公司董事会授权清算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办理陕汽兆丰解散清算具体事宜。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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