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06 16:13 | 来源:证券日报网 |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据处罚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ST锦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对鲍晨钦等4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拟罚款...
继6月4日跌停后,6月5日,ST锦港股票再次“一字”跌停,报收于2.06元/股。
消息面上,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已对公司下发《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以下简称“处罚告知书”),公司股票自6月4日起被交易所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连续多年持续造假
经查,为做大收入和利润、满足银行贷款需求,ST锦港与大连和境等七家公司开展了大量无商业实质的大宗贸易业务,并通过前述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早在2022年初,上交所对ST锦港下发监管工作函,按监管工作函要求,ST锦港在对贸易业务自查整改中,发现2020年度及2021年第一季度、2021年半年度及2021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存在需要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当时公司解释称系对相关贸易业务的商业实质进行了重新判断,对相关贸易收入的确认方法更正为“净额法”,并在2022年4月29日披露了会计差错更正公告。
不过,证监会调查出来的违法事实远不止如此。据处罚告知书,ST锦港通过上述贸易行为虚增2018年至2021年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导致公司2018年至2021年的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假记载。四年合计虚增营业收入超86亿元,虚增利润总额近1.8亿元。
“当时更正了2020年和2021年两年的数据,调查结果涉及2018年至2021年,中间有一段是重合的。”6月5日,《证券日报》记者致电ST锦港,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
处罚告知书显示,2018年至2020年ST锦港每年虚增的收入占到了公司当年总营业收入的35.81%、56.13%和36.47%,2021年,虚增的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2.56%。
据处罚告知书,证监会拟决定对ST锦港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对徐健、刘辉给予警告,并处罚款,采取10年以上市场禁入措施;对鲍晨钦等4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拟罚款总额合计2300万元。
ST锦港前述工作人员表示,公司将根据最终的正式处罚决定,后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正。
或被中小投资者索赔
对于收到处罚告知书对公司的影响,ST锦港在相关公告中表示,根据处罚告知书认定情况,公司判断处罚告知书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开展。并对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投资者致歉,请求谅解。
“定期报告是投资者关注的重要事项,也是了解上市公司运营情况的重要途径,定期报告中数据的准确与否,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有不愿具名的市场人士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理事长柏文喜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而投资受损的投资者,可以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要求上市公司赔偿投资损失。
“根据本次公告的违法事实,初步判断,在2019年4月17日至2023年11月10日之间买入ST锦港,且在2023年11月10日收盘之后仍然持有ST锦港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维权条件。”江苏剑桥颐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韩友维表示。
根据处罚告知书中查明的事实以及会计差错的更正内容,结合近几年法院判例,韩友维认为2023年11月11日被认定为揭露日的可能性较大,但具体还是要以法院的判决为准。
对于是否会被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向公司索赔的问题,ST锦港前述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投资者索赔的信息,未来如果有,公司会做相应的预案和对策。”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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