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8 09:20 | 来源:电鳗快报 | | [快评]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上述募集投资置换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29日出具的永证专字(2021)310081号《广西梧州中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
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2-17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和《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92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3 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66,621,521 股,每股面 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4.26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950,022,889.46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12,750,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937,272,889.4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4)011205 号验资报告。 根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决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 金 650,055,576.90 元已于 2018 年 1 月 22 日全部缴存至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 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梧州分行开立的人民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号内,实际收到募集投资置换项目资金 650,055,576.90 元。 上述募集投资置换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于 2018 年 1 月 30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10046 号《鉴证报告》鉴证。
(二)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元) 2014 年 11 月 13 日募集资金总额 950,022,889.46 减:发行费用 12,750,000.00 2014 年 11 月 13 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937,272,889.46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23,566,794.24 加:以前年度其他转入 3,109,571.04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95,733,285.47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68,215,969.2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937,098.08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手续费) 202.00 减:本年度募集投资置换 169,152,865.35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以前年度其他转入包括:(1)2015 年 2 月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的募集资金项目工程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保证金,于 2016 年转回 2,848,562.87 元;(2)2015 年 9 月从募集 资金账户划出的募集资金项目道路挖掘保证金,于 2016 年转回 187,200.00 元;(3)2014 年 12 月从募集资金账户划出的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报建费,于 2017 年转回 73,808.17 元。
(三)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时间 金额(元) 截至 2018 年 1 月 22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50,055,576.9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52,841,101.58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70,003,984.87 减:置换支出金额(以前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69,393,764.59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63,498,929.02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 2,969,625.61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566,468,554.63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0.00 注:1.2018 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置换支出金额 69,393,764.59 元,其中:12,286,813.25 元为本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57,106,951.34 元为以前年度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该置换支出金额已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3 月 28 日出具的众环专字(2018)010108 号《鉴证报告》鉴证,并在 2018 年 3 月 30 日置换 35,000,000.00 元,4 月 4 日分别置换 19,393,764.59 元和 15,000,000.00 元。 2.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563,498,929.02 元,其中 54,099,276.90 元 为募投项目投资计划外预备资金。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总经理审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本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4 年 11 月 24 与 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梧州制药(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6 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分行、招商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次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仅涉及“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
三、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19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3 月 10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停止建设“制药新基地三期(粉针剂车间〔三期〕及固体制剂车间〔二期〕)项目”及“新药科研开发中心及中试基地建设项目”, 将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73,171.49 万元(最终变更募 集资金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加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之和为准)用于“参与认购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恒集团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编号:临 2021-12)。 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截至 2021 年 3 月 24 日,新项目专户余 额为 73,562.14 万元,新项目专户余额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尚未投入使用的 募集资金金额之间的差额主要由银行利息、银行扣除的转账手续费所致。
上述募集投资置换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出具的永证专字(2021)310081 号《广西梧州中恒股份有 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鉴证。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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