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出重拳:4家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或涉及蓝山科技财务造假,42家IPO受牵连按下“暂停键”

2021-08-25 09:10 | 来源:金融界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4家中介被查,多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也被叫停,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大豪科技。

        近期,科创板和创业板合计有数十个IPO项目集体按下“暂停键”。究其原因,基本都和这些拟上市公司聘请的4家中介机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有关。不仅是IPO,这4家中介机构在手的多个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也被中止审查,涉及柏楚电子、铂科新材、中来股份、大豪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

        42个IPO项目中止“殃及”20多家券商

        记者粗略统计,8月18日以来,创业板共有34个IPO项目、5个再融资项目、2个重大资产重组项目被中止审查;科创板共有8个IPO项目、1个再融资项目被中止审查。这些项目中止都是因为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所涉机构有4家,分别是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华龙证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和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项目中止受影响的不仅是企业,还有和这几家机构同做项目的券商投行。记者大致梳理了一下,创业板34个IPO中止项目有约20家券商参与保荐,中金公司、国金证券、西部证券、华泰联合各有3单,申万宏源、中信建投、中泰证券、国信证券、长江承销、光大证券各有2单,中天国富、民生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等各有1单。科创板8个IPO中止项目分别由兴业证券、东吴证券、国泰君安证券、华英证券等8家券商参与保荐。

        根据科创板和创业板IPO审核规则相关规定,发行人需要更换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的,更换后的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自中止审核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尽职调查,重新出具相关文件,并对原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出具的文件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意见;无需更换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的,保荐人或证券服务机构应当及时向交易所出具复核报告。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上述事项后,经交易所审核确认,将恢复对发行人的发行上市审核。

        上市公司也遭连累127亿跨界重组暂停

        4家中介被查,多家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项目也被叫停,其中最受关注的莫过于大豪科技。2020年11月底,大豪科技发布公告称,计划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控股股东一轻控股持有的一轻资产100%股权,并向京泰投资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红星股份45%股份。此次交易完成后,大豪科技将获得一轻资产及红星股份的控股权,公司业务将扩充至酒类、食品饮料等多个领域,拥有“红星”品牌系列白酒、“北冰洋”品牌系列饮料、“义利”品牌系列食品等。根据今年6月初大豪科技最新公布的重组方案,此次交易的溢价率超过200%,交易总价达到127.39亿元。公司股价也在6月初一度攀至47.77元的新高,较去年消息发布前上涨了6倍。7月7日,该重组项目申请获证监会受理。

        目前,这桩备受关注的跨界重组案不得不暂时叫停。8月20日晚间,大豪科技公告称,本次重组聘请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尚未最终结案,证监会于8月20日中止本次交易审查。8月23日,大豪科技被摁上跌停板。

        大豪科技表示,其与上述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事项无关,后续将与中介机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以及证监会的要求完成恢复审核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尽快提交恢复审核申请。除了大豪科技,铂科新材、中科信息、柏楚电子等近期也相继发布类似公告,表示将尽快提交恢复审核申请。

        中介被查事出有因或因蓝山科技信披违法

        有市场消息称,此次4家中介被查或与新三板公司蓝山科技有关。记者从证监会官网获悉,2020年12月2日,证监会宣布对蓝山科技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过程中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证监会表示,在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证监会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蓝山科技信息披露真实性存疑,涉嫌违反《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蓝山科技主要从事光传输和接入网络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14年6月20日在新三板挂牌。2020年4月29日,公司公告了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说明书(申报稿)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文件。记者注意到,公司当时聘请了华龙证券作为主承销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为律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14年挂牌新三板时聘请的中介机构也是这三家。

        2021年3月初,蓝山科技被降层,从创新层调入基础层。5月6日起,公司股票停牌。根据公司8月11日最新发布的风险提示,公司因涉及重大诉讼,业务仍处于停顿状态,公司股票存在将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精准打击财务造假 注会行业顶层文件出炉

        近年来,监管层不断加大证券违法打击力度。2020年3月1日起,我国开始实施新《证券法》。2021年7月6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

        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看门人”,监管部门对其的监管力度也在不断加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注会行业迎来首个国字号规范性文件。

        记者注意到,遏制财务造假是此次《意见》的一大重点。近年来,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履行不到位、行业监管和执法力度不足等问题,企业财务会计信息失真、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等现象时有发生。《意见》提出,要依法加强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对会计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从严监管,依法追究财务造假的审计责任、会计责任,加强财会监督大数据分析,对财务造假进行精准打击;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并曝光典型案例,坚决纠正会计师事务所串通舞弊、丧失独立性等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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